(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29日電)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表示,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今天公告,5月1日生效,藉明文規劃來落實透水城市及綠建築等理念。
城鄉局指出,新北市升格前引用台灣省都計施行細則,新的施行細則公告施行後,新北市將擁全市都市發展的法源依據,讓新北市近年都市發展形態從傳統的點狀發展進至面狀發展。
城鄉局代理局長邱敬斌表示,為因應全球城市競爭、氣候變遷及解決高齡少子化、居住正義等問題,施行細則中增加鼓勵開發者提供老人活動、安養、公共托育、社會住宅或產業育成等設施,將給予建築容積獎勵,鼓勵開發業者捐贈公益性設施,共同創造優良的生活環境。
他指出,由於商業區容積率較高,內容增列容積率管制,以避免商業區轉作住宅使用,影響城市應有商業空間及生活機能;降低建築開發的建蔽率及開挖率,規範空地透水率必須達80%25以上,以落實「透水城市 」理念,讓土地有喘息及涵養水源的空間,以解決暴雨積水的狀況。
為使綠建築成為建商的義務,他表示,明文規定面積達一定規模以上的基地,須達到銀級綠建築的標準,提升建築及都市環境永續發展。
城鄉局表示,新都計施行細則的重點還包括工業區中作一般商業設施使用比例,由5%25改為10%25,以利工業區產業升級與發展;針對海砂屋改建問題增訂經都市設計委員會審議通過者,將可依原建蔽率辦理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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