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新聞 》土地買賣訴訟握手言和創最高法院調解新制首例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30日電)最高法院3月1日啟動民事移付調解制度,經由前法官王聰明調解,在買賣價金案一二審皆敗訴的侯姓鋼鐵業名人,同意給付1030萬元達成和解,創下調解新制成功首例。 全案起於,侯姓鋼鐵業名人於民國102年間與梁姓女子簽立不動產買賣契約,向梁女購買不動產,價金共新台幣6200萬元。 梁女提起訴訟主張,侯男僅支付5500萬元,尚欠價金700萬元未付,請求侯男給付尾款700萬元及違約金1100萬元。 侯姓鋼鐵業名人則主張,梁女並未完全移轉所有權,導致他受有1550萬元損害,拒付價金尾款,並反訴請求梁女給付1550萬元。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侯男應給付梁女價金700萬元及違約金1100萬元,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判決侯男應給付梁女價金700萬元及違約金100萬元。 案件上訴最高法院後進入調解程序,由退休的高院庭長王聰明擔任調解委員,侯男願意給付梁女1030萬元,雙方拋棄其餘請求,達成調解。 最高法院表示,法官受理民事事件認為有必要時,經徵詢兩造及訴訟代理人意願後,決定是否移付調解,希望能妥速解決民事紛爭,減少案件進入審理程序,減輕法院繁重壓力,促進司法資源的合理分配。 最高法院表示,新制上路後,共有29件移付調解,其中1件即侯姓男子與梁姓女子買賣價金事件已調解成功。 # 持分土地 # 繼承土地 # 都更整合 # 危老重建 # 持分 房屋 # 共有土地 # 畸零土地 # 道路用地 # 土地買賣 # 未辦繼承 # 浮覆地 # 未登錄地 # 第一次登記 # 總登記 #買賣 買賣區域: 新莊塭仔圳、林口 特定區、二重疏洪道、蘆洲北側、台北港 特定區、士林社子島、 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 、五股新市鎮、文山老 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 、江子翠重劃區、 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 市鎮、中和彈藥庫、三重高速公路北側、樹林堤防新生地、新莊知識產業園區。 服務項目: 重劃土地買賣、市地重劃土地、區段徵收土地、 日據繼承土地、收購 道路用地、容積移轉辦理、 公同共有處理、分別共有處理、土地持分處理、整合土地辦理、 疑難土地處理、困難案件處理、 地籍清理辦理、祭祀公業處理、畸零土地買賣、共有土地處理、水利地買賣、浮覆土地處理、河川用地買賣、土地未辦繼承、土地佔用處理、持分土地買賣、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