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文章

目前顯示的是 2月, 2019的文章

+房地新聞 》新制住宅租賃契約上路,大多房東還在用舊契約

圖片
好房網news記者段佩宜/台北報導 為進一步落實租賃雙方權益,打造和諧租屋市場,內政部於105年公告「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下簡稱房屋定型化契約)及其契約書範本,去年(107)更進一步將涉及租賃雙方的重要權利義務(如押金最高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之總額、修繕責任及費用負擔之約定等),納入「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以下簡稱住宅租賃契約)。 內政部地政司表示,房屋定型化契約適用於多次出租的「職業房東」;住宅租賃契約適用對象是「第一次出租或偶一出租者」。 內政部希望透過修改規定,讓兩條契約之內容一致,如此一來不論是職業房東還是新手房東、偶一出租者都必須依照規定和房客簽訂契約。 新制住宅租賃契約上路 大多房東還在用舊契約。 買賣區域: 新莊塭仔圳、林口 ​ 特定區、二重疏洪道、蘆洲北側、台北港 ​ 特定區、士林社子島、 ​ 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 ​ 、五股新市鎮、文山老 ​ 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 ​ 、江子翠重劃區、 ​ 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 ​ 市鎮、中和彈藥庫、三重高速公路北側、樹林堤防新生地、新莊知識產業園區。 服務項目: 重劃土地買賣、市地重劃土地、區段徵收土地、 ​ 日據繼承土地、收購 ​ 道路用地、容積移轉辦理、 ​ 公同共有處理、分別共有處理、土地持分處理、整合土地辦理、 ​ 疑難土地處理、困難案件處理、 ​ 地籍清理辦理、祭祀公業處理、畸零土地買賣、共有土地處理、水利地買賣、浮覆土地處理、河川用地買賣、土地未辦繼承、土地佔用處理、持分土地買賣、持分房屋處理、土地持分處理、各種土地業務 。 土地e行動平台 》www.tudi3698.com.tw 道路用地+浮覆地+未登錄土地+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土地持分、分別共有+水利地+公同共有+地籍清理+徵收補償+容積移轉+危險老屋+都市更新 道路用地+浮覆地+未登錄土地+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土地持分、分別共有+水利地+公同共有+地籍清理+徵收補償+容積移轉+危險老屋+都市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