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辦理「變更蘆洲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蘆洲區南、北側兩百二十公頃農業區將以區段徵收開發;文史工作者發現,計畫範圍內有三間古厝─後壁厝、陳頭北舊厝及陳才居舊厝,未登錄文化資產,一旦被徵收,珍貴歷史恐永久消失。文化局指出,私有財產列文化資產須由建物所有權人同意並提報;城鄉局表示,除非建物具文資身分,否則視同一般民宅。
愛鄉協會催生古厝文化園區
蘆洲愛鄉文化協會理事長楊蓮福指出,從湧蓮寺、保和宮一帶沿中正路前進,途中經過西洋樓、八角樓、李氏古厝及米市街舊厝,走進捷運蘆洲站後方巷弄有後壁厝、陳頭北舊厝及陳才居,不僅是珍貴的歷史記憶,更是重要觀光資源,市府若規劃「蘆洲古厝文化園區」,可創造觀光效益,傳承文化。
蘆洲愛鄉文化協會理事長楊蓮福指出,從湧蓮寺、保和宮一帶沿中正路前進,途中經過西洋樓、八角樓、李氏古厝及米市街舊厝,走進捷運蘆洲站後方巷弄有後壁厝、陳頭北舊厝及陳才居,不僅是珍貴的歷史記憶,更是重要觀光資源,市府若規劃「蘆洲古厝文化園區」,可創造觀光效益,傳承文化。
文化局主任秘書李玟指出,任何建物經古蹟文化審議委員會認定具保存價值,且申報為文化資產,市府將依文資法予以保護,但私有財產若要登錄文化資產,須由建物所有權人一半以上同意,或持有三分之二以上產權者同意。
文化局文化資產科科長曾繼田說,古蹟文化審議委員日前會勘後壁厝及陳頭北舊厝,發現後壁厝三合院「護龍」毀損嚴重、改建過多,完整性遭破壞,失去原貌;另陳頭北舊厝「正身」保存較好,已列冊追蹤;至於陳才居未找到入口進入。
後壁厝盼自辦重劃創造雙贏
後壁厝第七代子孫林隴佑說,林氏家族從中國福建泉州遷徙蘆洲一百六十餘年,子孫開枝散葉繁衍第十代,建物所有權人散居各地超過百位,要取得共識有困難,大家希望以「自辦市地重劃」取代區段徵收,不僅能保留古厝,且維繫地主權益,創造雙贏。
後壁厝第七代子孫林隴佑說,林氏家族從中國福建泉州遷徙蘆洲一百六十餘年,子孫開枝散葉繁衍第十代,建物所有權人散居各地超過百位,要取得共識有困難,大家希望以「自辦市地重劃」取代區段徵收,不僅能保留古厝,且維繫地主權益,創造雙贏。
城鄉局都市計畫科科長海治平強調,依內政部規定,「凡都市計畫擴大、新訂或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建築用地時,一律採區段徵收方式開發」,由於是中央政策,市府依法行政。不過,古厝若登錄文化資產,或許可劃入「歷史文化保存區」,至於地主權利分配比例需審慎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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