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文章

移轉重劃土地 享兩大優惠 - 工商時報

2011年3月3日 星期四

買賣土地/土地重劃/地產消息/政府公告/法律稅務/道路用地/文章分享》http://178888.3cc.cc》奢侈稅最新發展摘錄

文/ 胡綺萱、楊春吉
有關奢侈稅部分,業於100年2月25日【買預售屋看這裡80】打房僅是「治標」,創造「就業機會」,才是「治本」!提出部分建議,惟為使讀者便於閱讀及與下列見解、看法有所比較,仍摘錄如下:
壹、確實使投資成本大幅上升,資金取得也更顯困難,對於避免「房地產泡沫急速破滅,房市崩盤,整體經濟長期蕭條」,確有其效果。
貳、會不會反而造成「全面急售,房地產泡沫急速破滅,房市崩盤,整體經濟長期蕭條」,成為造成或加劇市場失靈的「罪魁禍首」,也須思考。
參、奢侈稅,有一牛剝數層皮之疑慮?是否真的就符合租稅公平原則?仍須在說理上,更完備才行。
肆、打房策略,要緩但不要急。
伍、目前政府打房手段、輕重、時間上,尚屬適中,對於房市,確有抑制房地產泡沫的效果。
陸、房市為何還是如此熱絡?筆者觀察,主要在於「投資致富」的天性使然,房地產投資進入門檻,雖然較股票、期貨等投資管道較高,但好的房地產物件,獲利亦較股票、期貨等來得可觀,投資風險亦較股票、期貨等來得低,民眾有足夠資金時,自是以投資房地產為首要選項,如果將存款年利率提高至7%或健全股市或提高公債獲利,將使得部分投資者,在衡量「存款利息」、「公債獲利」、「股市利益」、「貸款壓力」以及「資金不足」等因素下,而不再投資房地產,改以定期或投資股市、公債而累積財富,對於抑制房地產泡沫,自是助益不少,房價也會因市場機制而向下修正,資金較不充足但有自住需求的人,就能趁機買房了;而且資金較不充足但有自住需求的人,藉由「存款利息」、「公債獲利」、「股市利益」,更能累積足夠的自備款,買房將不是夢想,而是進行式。
柒、大台北地區的房價,為何比其他地區,高出很多?地小人稠是主因,而大台北地區之所以「人稠」,主要在於「就業機會」遠較臺灣其他各地區多很多;如果,能在大台北地區以外之臺灣其他各地區,創造「就業機會」,人自不會不斷地向大台北地區湧進,則大台北地區人口將不再增加;反而,因家鄉有更好的工作,故鄉的人口將因返鄉人口的增加而更稠,大台北地區人口則因而減少,其房價自會隨市場機制而向下修正,資金較不充足但有自住需求的人,買到較便宜的房子,就不是夢想。
捌、真正的問題,在於政府,是否能在大台北地區以外之臺灣其他各地區,創造「就業機會」?打房畢竟僅是「治標」,能在大台北地區以外之臺灣其他各地區,創造「就業機會」,才是「治本」。期待政府,能真正面對此問題,而非只是為了選舉利益。
至於以下所摘錄之奢侈稅最新發展,其法律上的分析,則須俟草案公布後,藉比例原則、平等原則、租稅公平原則、實質課稅原則、法秩序安定性、不溯及既往原則、溯及既往原則、法律經濟分析等,對其條款、其立法理由及總說明的反思及推敲,始能得出一些梗概。
但奢侈稅事項,尤其是自用住宅之定義及範圍,不只與投資客有關,更牽動到非投資客身上,自是值得大家去持續觀察,爰繼奢侈稅最新發展摘錄(一)(二)後,在100年3月3日、4日各媒體報導中,摘錄最新發展如下供參。
一、劉憶如:奢侈稅應考慮例外(中央社100年3月3日報導)。
(一)課徵房屋交易稅主要是打擊投機,但要注意是不是真的打到投機行為,而非傷及無辜。
(二)舉例,有一戶人家現有市價新台幣 600萬元房屋,但因種種理由換屋,購買1000萬元中古屋,前者600萬元房屋是自用住宅,想要先買後賣,但1000萬元房屋未來也是自宅,如果還未將1000萬元買的轉為自用住宅,其間或許遇到換工作等其他可能的理由,1 年內將1000萬元房屋賣掉,就要課徵 150萬元房屋交易稅。即使這種先買後賣的狀況很少,但「不要傷及無辜」,應該有空間讓民眾可舉證自己非投機、提出證明為何短期內買賣。
二、吳揆:奢侈稅防炒房兼顧經濟(中央社100年3月4日報導)
有心人士炒高房價引起民怨,因此社會很多人有共識,房地產短期進出有獲利應該繳交特別稅,怎麼把握共識,又不傷害經濟成長,要用智慧與努力達到,只要是對的方案,行政院會努力溝通說明,爭取立委支持。
三、炒房課稅,建商反彈,學者力挺(中時電子報100年3月4日報導)
(一)業者
直指奢侈稅將重傷房市!建商強調,奢侈稅造成「全民皆輸」,不能因為少數人炒房就打翻全國經濟。
有三%的人貸款買房後因繳不起要賣出,或者工作地點轉移、經濟狀況突然變壞,也必須要把房子賣掉,政府必須釐清這些人是否要繳奢侈稅。
奢侈稅是荒謬的政策,應納入沒有賺錢不能課稅、不溯及既往,以及應有落日條款三個原則。
(二)與會學者
1.連泡麵價格政府都要管,房價漲成這樣怎麼能不管?奢侈稅早該做,希望財政部要挺住。
2. 奢侈稅只影響極少數人,市場反應正顯示出房市既脆弱又危險,房價漲過頭早有崩盤危機,奢侈稅不過是臨門一腳。
3. 不到兩年就賣出非自用住宅的人才會被課稅,不是買房就要被課稅,絕大多數人都不受影響,很多反對者「故意曲解」。此外,奢侈稅也不應有溯及既往的問題,只要立法通過,「銷售行為」就要受限制。
4. 備受爭議的信義聯勤空地,約二年半才賣出,超過三百萬的重型機車也不在奢侈稅課徵範圍之內,因此目前條文其實還是太寬鬆,但瑕不掩瑜,課奢侈稅值得社會大眾支持。
(三)雙方壁壘分明,毫無共識。
四、馬,不會改變,奢侈稅、住宅、商辦、建地、店面,全要課(中時電子報100年3月4日報導)
馬英九總統昨天明確表態貫徹該政策的決心,強調民眾對這項政策普遍表示肯定,「政策方向不會改變!」馬總統說,雖然建商有反對的意見,但早在政府意料之中,政府應該加強溝通,減輕反彈壓力。
作者簡介
胡綺萱 簡介
榕樹學堂執行長兼買賣規劃師、台灣法律網專欄作者、植根法律網故鄉法律專欄作者、淡水TEA TIME 社服團團長
作品:
1.老公的情書:與老公故鄉合著,95年6月自版。三民書局等書局寄售中。
2.台灣法律網【買預售屋看這裡】及【政府採購法法令彙編】專欄;植根法律網故鄉法律專欄【買預售屋看這裡】及【政府採購法法令彙編】專欄。
3.台灣法律網電子書:買預售屋very易(一) (與楊春吉合編著,100年2月) 。
楊春吉(故鄉) 簡介
榕樹學堂副執行長兼講師、台灣法律網專欄作者、植根法律網故鄉法律專欄作者(http://www.rootlaw.com.tw/blog/gs/)、免費義務法律顧問、公職。
作品:
1.地籍圖重測後疑義處理之初探(獲臺北市政府評審為93年度員工平時自行研究案佳作)。
2.故鄉的法律見解(租賃.旅遊.政府採購篇) :95年6月自版。三民書局等書局寄售中。
3.老公的情書:與老婆綺萱合著,95年6月自版。三民書局等書局寄售中。
4.台灣法律網電子書:勞工權益案例實務(一)(二)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6月)。
5.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一)(二)(三)(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
6.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一)(二)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7月)。
7.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三)(四)(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6年12月)。
8.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五)(六)(七)(八)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7年5月)。
9.輕鬆搞定公寓大廈(與劉孟錦律師合著,97年1月書泉)。
10.勞資糾紛解決有門道(與劉孟錦律師合著,97年7月永然)。
11.台灣法律網電子書:不動產法拍案例實務(一)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8年4月)。
12.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裁判選輯暨簡評(一)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8年7月)。
13.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四)(五)(六)(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8年8月)。
14.台灣法律網電子書:寵物法律案例實務(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8年8月)。
15.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七)(八)(九)(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99年3月)。
16.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政府採購法案例實務(十)、(十一)、(十二)(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100年2月) 。
17.台灣法律網電子書:房地產案例實務(九)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100年2月) 。
18.台灣法律網電子書:刑事法案例實務(一) (與劉孟錦律師合編著,100年2月) 。
19.台灣法律網電子書:買預售屋very易(一) (與胡綺萱合編著,100年2月) 。
20.【土地制度簡介】、【事物手扎】、【行政法律問題】、【保證法律問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律問題】、【刑事法律問題】等系列文章。

買賣土地/土地重劃/地產消息/政府公告/法律稅務/道路用地/文章分享》http://178888.3cc.cc

0 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