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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3日 星期三

愛瑪市、閣上科博違反公平法,罰120萬元

【MyGoNews廖賢龍/ 台北報導】行政院公平交易委會通過總瑩「愛瑪市」及總誼建設「閣上科博」銷售建案時,在廣告中表達有夾層可供公共設施及住宅使用,就商品用途及內容虛偽,各處罰120萬元。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通過,總瑩建設銷售「愛瑪市」建案,DM廣告表示該建案有夾層戶設計,以及1樓設有「里斯本游泳池」、「峇里島SPA區」、「躍動韻律教室」、「向晴教學區」、「夏郡健身房」、「斯諾克撞球室」、「全方位商務中心」、「百老匯KTV」、「阿莫多瓦電影院」、「陽光水池」等多項公共設施),就商品之用途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爰命其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立即停止前述違法行為,並處總瑩120萬元罰鍰。總誼建設則是在「閣上科博」建案廣告海報及平面配置參考圖表示可供住宅使用及夾層設計,就商品之用途及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除命其立即停止前述違法行為外,並處新臺幣120萬元罰鍰。公平會表示,總瑩公司在廣告中以實景照片、文字或平面圖示等方式,表示建案有夾層戶設計,以及設置有1樓多項公共設施,易使消費者誤認建案已獲准合法施作夾層,增加室內使用面積,且1樓多項公共設施皆可合法使用,並據此認知作成交易決定。但台中市政府提供專業意見表示,建案地上1至9樓並未有夾層設計,地上10 至12樓有夾層設計,但廣告所標示夾層設計與核准圖說准予的夾層設計有其差異之處,已違反建築法第25條及第86條規定,屬違章建築,依法應予查報違建及拆除之;另建案1樓多項公共設施在竣工圖說對應位置皆為停車空間,依廣告所示於1樓停車空間施作前述多項公共設施,亦已涉及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2項及第9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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