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繼承登記之相關規定及程序如下:
1.協議遺產分配
2.申請登記
3.申報遺產稅
4.查有無欠繳稅費
申報遺產稅在辦理遺產繼承登記之前,繼承人應先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被繼承人之戶籍若設籍在高雄市可就近至高雄市國稅局或所屬各分局、稽徵所辦理遺產稅申報),繼承人必須先繳納遺產稅,否則地政機關不得逕為辦理移轉登記。國稅局於繼承人繳納遺產稅完畢之後,發給遺產稅繳清證明書(如果不須繳納遺產稅,則國稅局會發給遺產稅免稅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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