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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轉重劃土地 享兩大優惠 - 工商時報

2011年5月29日 星期日

+土地買賣 》奢侈稅,扼殺品牌價值

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俗稱「奢侈稅」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並於6月1日正式實施;實施的對象除了首衝所謂的「豪宅」及「房地產投資客」外,超過300萬高價汽車也名列其中。乍看之下,這是政府向社會大眾宣示「打擊富人」的決心,但其中問題叢生、未臻完美,攸關汽車產業的部份更是令部分進口車商急得跳腳。
之所以制訂所謂的「奢侈稅」其緣起,是為了落實馬總統「居住正義」的主張,也就是市場說的「打房政策」中的一環。對汽車市場來說,則是針對超過300萬以上的高價車科徵奢侈稅。初步觀察,此一稅賦開徵後,影響最大的就是進口車商,好比雙B、Audi、Jaguar、Land Rover、Porsche等以及一些超跑車商。這些車商旗下車款動輒就超過300萬,有些熱銷車款價格更是上達400餘萬。對於消費者來說,預期心理就是6月份起必須多付10%的車價。因此進口車商紛紛趕在5月底前加緊向原廠調貨,期望能避過奢侈稅。
如此一來上半年高價車銷售將有一波高潮,下半年將有衰退的態勢;但對買得起高級車的頂峰消費群來說,小小10%的奢侈稅或許短期間發揮抑止作用,一旦需求或慾望一來,多金客將照常買單,甚至可能以「不在乎」來彰顯自身財力雄厚。如此,富者將無視於高額稅金,奢侈稅的用心將首先被打破。
但對高單價貨物經營者來說,「奢侈稅」若就此實施而無配套措施,未來將是個大箝制,原因在於「奢侈稅」的課徵基礎是貨物「完稅」後價格,非以實際銷售價格。並非「售價」300萬以上的車輛被課徵,而是「成本」300萬以上將被課徵。可怕的是,「奢侈稅」將如「健康捐」一樣,明白清楚列於「發票」上。
這樣一來產生了一個重大的問題,讓這些高級車進口商急得有如熱鍋上的螞蟻。也就是車輛本身付給原廠後,加上國內關稅、貨物稅、營業稅之後的成本價格(300萬以上),這個價格的10%就是奢侈稅,而且必需明列在發票上面。意思是說,將來買一部發票上列有奢侈稅的頂級豪華車,消費者很容易據此反推車商的成本、推出車商的毛利。如此一來,這些進口車商價格結構無所遁形;就算是無需列入「奢侈稅」範圍的車款,買家也很容易藉由同品牌操作模式及國外的標價,反推出毛利成數,進口車商根本就不必做生意了。若「奢侈」產業就此一體適用,那政府無異是無視其品牌價值,將這些產業金玉其外的華服通通扒下。
政府祭出「奢侈稅」或許暫時安慰了人心,但長遠對產業發展仍是未定之天,甚至是悲觀的。
以汽車市場來說,需要被課徵「奢侈稅」車款或車輛佔市場比例少部份,能要到的並不多。雖然「奢侈稅」未來將用做「社會福利」用途,但說穿了只是回到「大水庫」然後去補財政上的漏洞。但對幾年才換一部賓士、BMW車主來說,可能不過「幾秒鐘」就把「奢侈稅」給賺回來了,何必懼之。再者,對於所謂的奢侈品或影響重大的物資,台灣已有「貨物稅」這個惡稅,現竟不以為惡另闢「奢侈稅」,雖針對富人但畢竟此風不可長。
對大環境來說「奢侈稅」究竟是福是禍,國外已有先例。好比美國曾在公元1990年實施過所謂的「奢侈稅」,一時間雖然收到些許稅款,也抑止了部分奢華生活;然而因為消費意願的下降,導致奢侈事業的從業人員失業,原本還能從這些勞工身上課到稅金的美國,反過頭來還得照顧這些人,奢侈稅最後還是廢止。
而既然台灣自詡是一個自由化發展的市場,並鼓勵國內產業向上提升,那奢侈稅可說是大開倒車的反動作法。一個打壓的稅制罩頂,等於向國產品牌宣告「原地踏步」即可、「勿求頂峰」,完全扼殺了品牌文化的成長空間;況且台灣還有個自有品牌,奢侈稅等於是未來的既定緊箍咒。
反觀對岸汽車業百花齊放,雖有調控措施,仍無法違逆經濟成長的步調。這岸卻向民粹投降、虛委「庶民經濟」實施了奢侈稅,不思如何充實中產階級口袋,引導基層就業以活絡經濟、擴大稅基豐富稅收,實施如此惡稅終將成為政府最大敗筆。汽車產業也終將成為無辜的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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