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67/02/27台財稅第31297號函
主旨:土地移轉申報現值繳納土地增值稅後,變更所有權登記前,因土地辦理修正重測結果面積有增減時,應否退補土地增值稅乙節。說明:二、本案土地買賣如在重測公告期滿確定前已依登記簿載面積申報現值,並繳納增值稅有案,雖因重測結果面積而有增減,無須退補增值稅,亦無須辦理申報,仍應依原填面積辦理。至該項土地以後再移轉時,自應以公告確定後之實測面積為準。
(財政部67/02/27台財稅第31297號函)
關鍵字 土地買賣 土地重劃 區段徵收 市地重劃 道路用地 日據繼承 建地 農地 困難土地
服務項目:專業土地買賣、重劃區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代書業務處理、容積移轉買賣、日據土地辦理、日據繼承處理、祭祀公業整合、公共設施保留地、土地疑難處理、繼承土地找尋、地籍總歸戶查詢、共有土地買賣、困難案件處理、土地繼承辦理、文山老泉里、五股新市鎮、關渡平原、社子島土地、捷運A7站、二重疏洪道、新莊塭仔圳、樹林堤防用地、蘆洲北側、河川用地、各種土地相關業務。土地e部落 》http:// 178888.3cc.cc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