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薛孟杰╱台北報導】
為推動不動產交易價格透明化,立院內政委員會18日初審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要求買賣雙方在所有權移轉後30日內,向內政部登錄包括交易價格等資訊,違反者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可連續罰。
不過由於該案爭議太大,關鍵條文都遭保留協商,二三讀還有變數。
內政部目前已建立不動產交易登錄機制,收錄房仲業成交資訊,但由於是自由登記,不強制登錄交易價格,不僅登錄資訊的時間稍落後,價格資料亦僅供參考。包括美、日、韓等國都強制登錄不動產真實交易價格資訊,打壓不當炒作房價,國民黨立委賴士葆領銜提案「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例修正草案」,要求強制登錄房屋交易資訊。
草案第47條修正條文增訂,權利人及義務人應於買賣案件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30天內,向中央主管機關登錄成交案件資訊。另外,為避免民眾產生「申報交易價格可能移作稅捐機關課稅使用」的疑慮,草案明訂,申報價格除供整體統計分析,並得公開或提供查詢之用外,不作其他用途使用。
草案同時增訂81條之2規定,權利人及義務人未依規定向中央主管機關登錄成交案件資訊,經主管機關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內政部次長林慈玲報告時指出,為推動不動產交易價格透明化,內政部原規劃兩階段修法,第1階段先修正「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草案」,立法規範不動產經紀業登錄並揭露成交案件資訊種類,並在適當處理保護屋主隱私權後,再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第2階段再修改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等相關修法案,對拒登錄資訊或登錄不實者重罰,但立委既先審查平均地權條例,內政部予以尊重。
但審查過程中,仍有朝野立委認為強制登錄不動產價格茲事體大,要求其他配套法案到位後再開審,但主席國民黨立委吳育昇擔心法案繼續拖下去可能夜長夢多,更不利不動產交易價格強制登錄制的建立,裁示全案完成初審,送出委員會,但兩項條文在二讀前仍須朝野協商,是否能順利通過二三讀,也還有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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