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起源於幾百年前的英國,經過長期的發展,已演變成受法律嚴格規範的財產管理制度,並在歐美國家廣為運用,我國從85年通過信託法、89年通過信託業法及相關信託之子法、信託稅制,各種規範已陸續修訂完成,正式引入台灣。
大部分人想到財產,就是金錢、有價證券與不動產,沒錯! 根據統計,最大宗的信託業務就是金錢信託,占整個信託業務量九成,再來為有價證券信託及證券化商品。依法令規定,只要是有財產權的資產,皆可為信託財產,譬如金錢、有價證券、不動產、專利權、著作權等等,所謂金錢信託就是交付信託的財產是現金,有價證券信託就是交付信託的財產是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不動產信託、專利權信託…則依此類推。
所謂「信託」指的是委託人與受託人(受託銀行)簽立信託契約,並將財產權移轉給受託人,由受託人依信託契約的內容,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處分該筆信託財產。信託關係與以往我們所熟悉的委任或代理不同的其中一點是,辦理信託時,委託人必須要將財產移轉予受託人(受託銀行),也就是將所有權移轉到受託人名下,而不少民眾對於把自己的金錢或不動產「過戶」給別人,還是有點疑慮。其實,受託人僅為該財產之名義所有權人,受益人才是實質所有權人,信託法令對信託業者有嚴格的規範,加上承接信託業務的都是信譽卓著的銀行,而且信託財產民眾大可放心。如果是委由個人做信託的話,可能要承擔較大的風險,這點須謹慎小心。
我國信託業者(目前皆為銀行信託部)提供信託商品有許多型式,較常見的有安養信託、子女教育創業信託、員工福利信託、退休信託、保險金信託、特定金錢信託資金投資國內外有價證券、集合管理運用帳戶、貨幣市場共同信託基金等金錢信託,及有價證券信託、不動產信託、證券化商品等,此外信託業者亦可配合委託人實際需要,量身訂做客製化之個人信託商品,消費者可依本身之情況作最適當的選擇。
信託的好處之一就是信託財產具獨立性,除了是因信託前已存在於信託財產之權利或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生的權利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者外,該信託財產不會受到債權人強制執行,信託受益人的權益將受到保障。此外,因信託關係並不會因為委託人或受託人死亡、破產而消滅,因此即如委託人往生,受託人仍須依其與委託人簽立之信託契約之意旨,為受益人之權益管理處分信託財產,可真正達成委託人想照顧遺族之心願。
例如,王老先生的獨生兒子三年前車禍去世,留下現年八歲的孫子。三年來,王老先生責無旁貸負擔孫子的生活費與教育費,但王老先生最近明顯發覺身體狀況大不如前,於是開始擔心孫子的未來。王老先生名下有不動產及股票,未來這些都將由孫子繼承。孫子尚未成年,而媳婦也有可能改嫁,因此王老先生該怎麼做,才能確保孫子未來能順利繼承財產,並且得到妥善的生活照顧呢?王老先生可以用設立信託的方式來保障孫子的未來。他應該選擇一家辦理信託業務的銀行擔任受託人,以信託契約約定信託目的並指名孫子是受益人,再將信託財產移轉給受託人,讓受託人依信託契約來進行財產的管理及處分,以達成王老先生想要照顧孫子的初衷。
這樣做的好處是,受託銀行可依王老先生的要求,藉由專業的金融管理來完成任務,在「信託」的法律架構下,其孫子的權利可獲得保障。即使王老先生不在人世,對孫子的照顧和教養仍可依其生前之想法按部就班、逐步實現,直到契約目的完成或期限終止。
信託商品 是聰明理財新選擇
信託不只可幫助人們管理財產,還具有投資理財的功能,銀行信託部有提供理財的信託產品,包括「特定金錢信託投資」、「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各種「證券化商品」,以及結合保險、信託及理財的「三合一信託」,還有近期新推出的「貨幣市場共同信託基金」,都是理財的新工具。
信託不只可幫助人們管理財產,還具有投資理財的功能,銀行信託部有提供理財的信託產品,包括「特定金錢信託投資」、「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各種「證券化商品」,以及結合保險、信託及理財的「三合一信託」,還有近期新推出的「貨幣市場共同信託基金」,都是理財的新工具。
所謂「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是受託銀行基於服務信託客戶之需要,設立各種不同風險之投資帳戶,由受託銀行操作管理,委託人可依自己之風險偏好,加入集合管理帳戶,與其他委託人之信託資金一起委由受託人管理運用投資,以發揮「集小錢成大投資」之功能,因此越來越受到委託人的歡迎,開辦此項業務的銀行也日益增多,值得注意。
目前市場上的證券化商品,有不動產證券化及金融資產證券化二大類。所謂不動產證券化,就是將一個或數個龐大而不具流動性但有穩定現金流量之資產,民國98年1月進一步有條件的開放不動產證券化商品可投資開發型的不動產,透過細分為小單位並發行有價證券予投資人之方式,達到一般人可以參與不動產投資,而不動產持有人也可以透過資本市場取得資金之雙贏目標。金融資產證券化亦是相同之概念,只是其用來證券化之資產標的為金融機構或一般企業所持有之各種預期未來可產生現金流量的債權,如金融機構之企業貸款、房屋貸款、信用卡債權或一般企業之應收帳款等,目前此類證券化商品私募或公開募集皆有,且投資人投資證券化之商品所獲利息所得係採分離課稅,對高所得之人享有稅務規劃之空間。
信託業者已提供越來越多的理財工具給委託人選擇,除前述提及之商品外,最近信託業者也計畫發行「貨幣市場共同信託基金」,這是國內首見之商品亦是信託業者首度正式推出之基金,格外引起民眾的關注,這類基金除了還是要透過信託機制辦理外,其餘投資操作方式和傳統基金相同,貨幣市場共同信託基金的優點是穩健、低風險,適合保守投資人選擇,也可做為多元投資組合分攤風險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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