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台南交界的「二仁溪」在過去一百年間幾度河川改道,淹沒許多土地,第七河川局整治後,這些被大水吞沒的土地相隔近百年重見天日,不過,困擾的是找不到地主或繼承人。高市地政局清點「二仁溪」下游的「浮覆地」一共23.6公頃,價值五億元,但到目前只有百分之五有人出面領回,地政局呼籲繼承人盡快申請回復所有權。
(林憲源報導)
當年二仁溪沒有堤防,河川下游經常改道淹沒許多土地,因此在日治大正八年(1920),以及昭和17年(1943),先後將被河川改道吞沒的232筆土地註銷所有權。事隔九十年,第七河川局整治二仁溪,修築堤防之後,堤防外當年被吞沒的土地又重新「浮覆」,而根據土地法,「浮覆地」所有人可以申請回復所有權。
高雄市地政局路竹地政事務所就二仁溪下游土地浮覆情形清查的結果,浮覆後土地分別在96年、97年、99年測量登記為福安段979地號等34筆土地,武功段1043地號等16筆土地、清水段38地號等17筆土地,及圍子內段5001地號等165筆土地,合計共232筆、面積約23.6公頃,市價達5億元以上。但困擾的是相隔近百年,而且日據時期土地登記簿登載的原土地所有權人住所都是海埔庄、圍仔內番地等日據資料,造成申請回復所有權登記之比例不高,截至102年6月底只有12筆土地登記回復所有權,不到所有土地的百分之五。
高市地政局將透過戶政系統繼續查出繼承人,同時提醒所有權人不要忽略權益,回復所有權登記時效自公告日起15年內可提出申請,期限是107年11月16日,倘若逾期則該請求權即歸於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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