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文章

移轉重劃土地 享兩大優惠 - 工商時報

2014年5月21日 星期三

+土地代金 》公保地遲未徵收,縣府擬4年內解編

道路、公園、廣場等用途要保留
〔自由時報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縣尚未徵收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多達一七七七公頃,民地被劃為公園、廣場、道路用地已夠委屈了,但政府遲未徵收,讓地主權益受損;縣府城鄉發展局長吳啟民表示,已編列優先順序,希望四年內完成檢討,不用就解編,並考慮比照台北、高雄等直轄市,在升格後設置容積銀行,加速徵收。

縣議員黃景熙、黃哲鍾認為,地主苦等四、五十年仍未徵收,如今又要再等四年,人生有幾個四年可等?政府應該用專案檢討方式,縮短作業流程,讓地主早點拿回土地。

黃哲鍾說,桃園縣尚未徵收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多達一七七七公頃,很多地主因為沒權沒勢,珍貴的土地才被政府劃成公共設施保留地,有權有勢的地主就劃成住商用地,這是政府對不起民眾,應該儘速檢討解編。

吳啟民表示,尚未徵收的公共設施保留地,道路、公園、廣場等公設用途仍要保留,優先檢討解編的順序是學校、市場、機關、停車場用地,將請各主管單位檢討,希望在四年內完成解編程序,原土地可領回一定比例的住宅區或其他地目用地。

他表示,土地確定解編後,仍要透過都市計畫程序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包含公開展示、審議等冗長程序,如果一切順利,預估要四年時間。

升格後設容積銀行 加速徵收
至於成立容積銀行,吳啟民說,縣府已開始評估,一般都市計畫地區的容積移轉比例只有三十%,實施容積銀行的縣市,是將其中的十五%透過捐地做公共設施,另外十五%以代金購買容積,代金購買容積要符合市價,未來進入容積銀行的金額會用在收購尚未徵收的公共設施保留地。

0 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