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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10日 星期六

+未辦繼承 》黃家5手足辦繼承,才知不同姓

〔自由時報記者俞泊霖/台中報導〕大里區大明里長黃顯堂日前與兄弟姊妹要辦理長輩繼承事務,赫然發現彼此姓氏在戶政資料中竟出現兩種寫法,有的拆字記載「廿一田八」,有的是「廿田八」,也因為落差一橫,但印鑑卻都是「黃」字,導致還要重辦印鑑。

黃顯堂說,日前和大姊、二哥、二姊、小妹要辦理已逝父親的財產過戶,赫然發現彼此身分證姓氏「黃」字有兩種版本,大姊和二哥的黃字拆開是「廿田八」,他和二姊、小妹的則是一般的黃字,拆開是「廿一田八」。

黃顯堂說,落差這一橫,雖打趣彼此原來竟「不同姓」,但實務上卻很困擾,因為五人印鑑都是刻「黃」字,代書為慎重,表示屆時會被相關機關打回票,要求大姊和二哥重刻印鑑,避免無法辦件。

依戶政單位提供黃顯堂的一份內政部函文指出,為尊重當事人姓名權,如不同書寫方式的姓氏不影響親系判別者,且當事人姓氏寫法未涉及公共秩序、社會安全,尊重其意願,並轉知金融、地政機關,如經查證資料不影響交易安全,宜尊重當事人。

大里區戶政所秘書許軒國說,黃顯堂的案件在外縣市,但類似問題不少,包括溫性早年「人」字被記載為「一」,推測當時人工記載、電腦化過程的謬誤,雖然內政部有函文,但金融、地政機關或代書為求慎重,仍會嚴格比對。

黃顯堂則批評,早年戶政機關出包,讓他們活一輩子才發現姓氏登記出錯,如今還要重刻印章,根本是擾民,他要求戶政機關不能將錯就錯,應主動告知民眾類似問題,並協助復原本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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