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容積移轉經民間操作後產生不公的問題,北市府去年推出「容積銀行」概念,以內政部容積移轉代金為基礎,未來容積銀行上路後,建築基地擬增加容積者,不需尋找、捐贈土地換取容積,可繳納代金由市府核給容積。
而市府取得的代金,將做為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取得價格,及相關都市建設使用。 (整理:記者涂鉅旻)
為避免容積移轉經民間操作後產生不公的問題,北市府去年推出「容積銀行」概念,以內政部容積移轉代金為基礎,未來容積銀行上路後,建築基地擬增加容積者,不需尋找、捐贈土地換取容積,可繳納代金由市府核給容積。
而市府取得的代金,將做為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取得價格,及相關都市建設使用。 (整理:記者涂鉅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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