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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轉重劃土地 享兩大優惠 - 工商時報

2011年7月16日 星期六

+e資訊平台-土地買賣 》房地新聞 》都更可強拆民宅,住戶控訴「惡法」

〔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依現行的都市更新條例,只要八成以上的地主同意,就能以強制徵收、強制拆除的方式進行都更。都更受害者聯盟昨呼籲政府檢討相關規範,不要讓都更惡法淪為建商圈地的保障條款。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田秋堇與都更受害者聯盟的成員、士林文林苑建案的王姓住戶召開記者會,抗議都更條例內的強徵、強拆條款,讓建商擁有都更主導權,人人都有可能成為被污名化的釘子戶。 台灣都市更新公正促進協會代表李昭玫說,現行都更條例保障都更實施者可在協商不成後,向地方政府申請公權力進行強制徵收、強行代拆,這是脅迫民眾接受都更的兩把刀,已威脅到所有人的身家財產了。 李昭玫要求政府正視烽火四起的都更爭議,修法廢止強徵、強拆條款,才能讓人民的生活回歸平靜。 王姓住戶指出,文林苑建案以都更的方式進行,就只剩他家不同意,將因此面臨遭強制拆除的命運。 王先生質疑,所謂的多數同意都是製造出來的;因為在同一街廓內,還有郭元益大樓被排除在都更之外,若計入郭元益大樓,該建案根本就無法達成都更的八成面積以上地主同意的條件,且該建案所臨巷道寬度不足,也違反相關的消防法規。 王先生說,他們家在幾年前才自行更新過,何須都更?若建案排除他們家,不就達成百分之百的同意,為什麼要這麼堅持將其納入? 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股長江中信說,台北市的做法比都更條例更嚴謹,除須達面積八成以上的地主同意,不同意戶數也得少於五戶才能強制都更;此案目前不一定會強徵、強拆,但研商會議須納入各種可能性,包括警力的規劃。 江中信強調,此案已開過五次協調會,比法定的四次還多,且高等行政法院也未採納王家的說法。 消防署災難搶救組科長陳世勳表示,若此案通過市府的審議程序,相信他們對於消防會有其他的規劃,消防署予以尊重。 林淑芬批說,都更條例看似立意良好,但主導權還是落在建商手中,讓不同意的住戶背上「釘子戶」惡名;但只要八成面積的住戶同意,就能拆除剩下的兩成住戶。她質疑,強徵、強拆條款已實質侵害人民的私有財產,有違憲之虞;政府的法規不應淪為財團掠奪人民財產的幫兇。 語到激動處,林淑芬一度哽咽指出,若政府不予重視強徵、強拆的弊病,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都更受災戶。 田秋堇質疑,馬英九總統強調要實現居住正義,但人民的私有財產都不受到保障,還有什麼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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