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台財稅第872718575號函
主旨:有關土地所有權人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課徵地價稅,因設籍人出境,戶籍經戶政機關逕為辦理遷出登記,是否仍符合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一案。
說明:二、查「自用住宅用地」,依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本案土地,據報係由土地所有權人之成年直系親屬楊○○君於82年4月14日遷入設籍,惟楊君已於84年8月9日出境,並經戶政機關於85年4月19日逕為辦理遷出登記迄今,楊君出境後雖仍有多次入出境紀錄,但並未向戶政機關辦理遷入戶籍登記,應與上揭法條辦竣戶籍登記之規定不符。
(財政部87/12/30台財稅第872718575號函)
關鍵字 土地買賣 土地重劃 區段徵收 市地重劃 道路用地 日據繼承 建地 農地 困難土地
服務項目:專業土地買賣、重劃區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代書業務處理、容積移轉買賣、日據土地辦理、日據繼承處理、祭祀公業整合、公共設施保留地、土地疑難處理、繼承土地找尋、地籍總歸戶查詢、共有土地買賣、困難案件處理、土地繼承辦理、文山老泉里、五股新市鎮、關渡平原、社子島土地、捷運A7站、二重疏洪道、新莊塭仔圳、樹林堤防用地、蘆洲北側、河川用地、各種土地相關業務。土地e部落 》http:// 178888.3cc.cc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