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打炒房,針對非自用住宅2年內轉售將加徵特別稅,現在對於自用住宅的定義也打算要從嚴認定,以全戶全家人為單位,只能擁有一個自用住宅,結果建商聽了跳腳,部分民眾認為,父母想多買房子給小孩也會受到影響,似乎太嚴格。
政府打房祭出重稅,針對「非自用住宅」買不到2年就轉賣要加徵特別稅,不過怎樣才算「自用住宅」?
聽到政府炒房出奇招,建商跳腳,而民眾支持政府打房之餘,也有不同的心聲。
抑制房價,馬政府緊盯投資客,但從嚴認定自用住宅的標準,卻也讓一般民眾的權益跟著縮水。
買賣土地/土地重劃/地產消息/政府公告/法律稅務/道路用地/文章分享》http://178888.3cc.cc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