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陋房屋減成課徵房屋稅,維護您的權益!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您,房屋稅額計算方式係以本縣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的標準單價為基準,稅額的大小與構造別、總層數、用途類別及面積有關,且房屋具有下列情形者視為簡陋房屋:
(一)高度未達 2.5公尺 。
(二)無天花板(鋼鐵造、木、石、磚造及土、竹造房屋適用)。
(三)地板為泥土、石灰三合土或水泥地。
(四)無窗戶或窗戶為水泥框窗。
(五)無衛生設備。
(六)無內牆或內牆為粗造紅磚面(內牆面積超過全部面積二分之一者,視為有內牆)。
(七)無牆壁。
該局說明,房屋達以上情形三項者減徵三成,即按該房屋所適用標準單價七成核計,具有四項減徵四成,以此類推至七項最高減徵七成。
如需進一步瞭解房屋稅相關法令,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16969,或03-3326181轉2412,稅務局將會竭誠為您服務。
資料來源: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服務項目:專業土地諮詢、重劃土地買賣、道路用地買賣、重劃土地買賣、代書業務處理、容積移轉買賣、日據土地辦理、日據繼承處理、公共設施保留地、土地疑難處理、繼承土地找尋、困難案件處理、土地繼承辦理、市地重劃、區段徵收、文山老泉里、五股新市鎮、關渡平原、社子島土地、捷運A7站、二重疏洪道、蘆洲北側、新莊塭仔圳、河川用地、各種土地相關業務。土地e部落 》http:// 178888.3cc.cc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