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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4日 星期四

「祭憶本事─百年祭祀公業展」偕同「1762水到渠成•景美橋懷舊回顧展」5月4日亮麗登場

「祭憶本事─百年祭祀公業展」偕同「1762水到渠成•景美橋懷舊回顧展」5月4日亮麗登場是人?是團體?亦或是一種活動名稱?想知道祭祀公業是什麼嗎?來一趟文山區公所公民會館,便可一窺究竟。記得從小即常跟著父親,走了很遠的路,來到一個祠堂,中庭擺滿了一個個圓形大篩子,大家都坐在篩子上,當時還小,不知為什麼父親每年會帶他到這個地方,也不知為何會有這種聚會,直至長大,才知道這個祠堂是張家的宗祠,每年的聚會是一年一度的祭祖活動,原來那叫祭祀公業。」祭祀公業張秀卿、張慶望大老張義隆先生如是說。祭祀公業張秀卿、張慶望是文山區登記在案的祭祀公業之一,文山區祭祀公業居市之冠,登記備查的公業總計105個,「為什麼單單文山區的祭祀公業就佔了全臺北市半數以上,這個情況,令人玩味,引起了我們想一探究竟。」文山區區長蘇素珍表示。為讓在地文化更貼近市民,文山區公所將於5月4日假文山公民會館舉行「祭憶本事─百年祭祀公業展」開幕典禮,讓在地文化,從區出發。小小文山,祭祀公業多探究臺灣早期發展史,萬華區當屬臺北市最早開發的地區,照理移民最多,祭祀公業也應屬最多,根據史料推測因萬華區都市化最早,人口最多,土地價值相對較高,迫使先祖往周邊地區開墾,最後大多落腳於最晚開發的文山區,加上木柵山區早期與當地的原住民常發生衝突,為使大家團結一致抵抗外侮,祭祀公業的成立就多了。在文山的祭祀公業當中,以高、張、林、鄭為最大宗,這與文山區居住人口分佈相互呼應,在在說明文山區祭祀公業特多的因素,使祭祀公業組織成為文山區特有的文化之一。起源於中國大陸的「祭田」,後隨著大量漢人移居臺灣,為了糾結宗族的力量,於焉成立「祭祀公業」,祭祀公業的產生有其重要的歷史意義,代表著先民永久定居於臺灣,是臺灣為自己的故鄉。祭祀公業的成立,於日治時代到達巔峰,這個看似民間習俗的活動,卻蘊含了無形的強大力量,引起日本政府的注意與重視,展開一連串的調查工作,更將調查結果彙編於「臺灣私法」一書。光復後,礙於土地政策的修改,實務上新的祭祀公業無法成立,至此祭祀公業便轉趨式微,但祭祀公業留給後代的大量土地與財產,卻演變成子孫的爭奪戰,各類型爭訟事件不斷,越演越烈。時間走至現代,政府為杜絕此一爭端,於96年底頒布「祭祀公業條例」企圖利用法制來約制,輔導祭祀公業導向法人化目標。此次展覽內容分為「祭憶本事─前清時期」、「祭祀•四季─日治時期」、「祭憶•記憶─臺灣光復後」、「祭憶猶新─民國七○年代」、「文山耆老話祭祀」等5大類,用現代的精神重新詮釋古文化的榮景與美麗。祭憶本事前清時期,漢人大量移殖台灣,自嘉慶、道光年間以後,更逐年增加,溯源於中國大陸祭田之祭祀公業大多以此為根基,一代傳一代的開枝散葉,由其流傳下來的祖譜可知祭祀公業的起源與演變,飲水思源的意涵甚大,而祭祀公業之相關沿革,則可看出當年先祖們費盡千辛萬苦,渡過黑水溝,來台開墾的斑斑血淚史。先人留給祭祀公業的不單僅限於有形的土地、資產,更留給後代的是勤勉儉樸的開墾精神。遙想當年先祖們是如何在困頓的年代胝手胼足的努力開墾、成立家園,如何的為下一代打拚,讓人不禁肅然起敬,循著祖譜與沿革的印記,且讓我們一起祭憶本事。祭祀•四季日治時代,在外族的統治下,思念故鄉、懷念祖先之情甚盛,故此時期設立的祭祀公業亦多,日本政府認為祭祀公業擁有廣大面積之土地,又有眾多之派下,對於民政及社會經濟影響甚鉅,乃自治臺初期即開始著手祭祀公業之調查工作,另外,為使土地丈量更為精準,即改用三角測量替代以往丈量土地的魚鱗圖冊,以杜爭端。至此時期,祭祀公業的組織更具規模,祭祀公業的活動也隨之更加頻繁,諸如祭祖活動、派下員大會等,依《臺灣私法》一書記載,清明、端午、中元年節之際皆需祭祖,由祭祀公業相關的活動照片窺知,即可驗證。祭憶•記憶台灣光復後,在土地政策上,有土地法、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實施耕者有其田及實施都市平均地權條例等等法令之施行,限制不動產所有權之行使,致使財政上依賴不動產之收益是存之祭祀公業於根基上發生動搖,不再盛行,甚且日漸衰退及萎縮。祭祀公業內部亦因年代久遠,派下日眾,滋生諸多問題,民刑訴訟事件層出不窮,為解決爭端,遂逐漸訂定或修正各種規約、管理章程等等,用以約束日益增多之派下員,使祭祀公業管理更趨完備。祭憶猶新民國七○年代左右,為協助解決祭祀公業土地之清理,內政部於民國六十九年研擬「祭祀公業清理要點」草案,並於民國七十年四月三日以台內地字第一一九八七號函訂頒「祭祀公業土地清理要點」。此後成為清理祭祀公業土地最主要的法令依據。祭祀公業土地之清理,首先應檢附相關之文件,如申請書、沿革、派下員名冊、規約等,向土地最大面積所在地之縣市政府民政機關申報。經形式書面審查無訛,除於規定地點公告外,並將公告文副本交由申報人於公告之日起連續登於當地通行報紙三日,徵求異議,期滿無人異議後發給派下員名冊證明。「祭祀公業土地清理要點」因未具法律位階且祭祀公業錯綜複雜,致清理效果未臻理想。是以爰擬具「祭祀公業條例」草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並於96年12月12日頒布,97年7月1日正式實行,使祭祀公業的管理趨於法制化。目前各縣市,對祭祀公業之派下員管理人與規約之異動,仍沿襲日據時期之遺制,受理祭祀公業派下員證明,作為土地登記之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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