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本報記者陸倩瑤】 內政部研擬將徵地價格由「公告現值加四成」改為「市價補償」,恐怕只是口惠實不至,因為被徵地民眾心中的最痛,不在於補償價高低,而是「畫而不徵」,政府無力徵收,又不准地主開發使用,侵害人民財產權莫此為甚。 非正式的統計資料顯示,到二○○七年為止,已畫定而未徵收的公設地至少還有五百公頃(約一百五十萬坪),依照各縣市政府公告的徵地價格計算,總徵收款達六百八十億元,但是,政府什麼時候能夠完成徵收,從未有具體時間表。 令人痛心的是,這些土地有的從日據時代、有些則是在台灣光復時被畫設為公設地,「保留」至今超過半世紀,仍未徵收,地主財產權被「合法」剝奪,卻投訴無門,而受限不准開發、自由移轉的公設地變成荒園廢地,有的竟成環境「毒瘤」。 回顧法令,公設地徵收期限原定「五年」,逾期不徵收視為撤銷,但行政機關多次修法延長期限,五年變十年、十五年,到民國七十七年修正「都市計畫法」時,一舉刪除期限條款,徵收期限變成「無限期」;政府球員兼裁判,恣意改變遊戲規則,儼然是行政權侵害民權的血淋淋案例。 事實上,徵地價格改為「公告現值加四成」後,已十分接近市價了,在部分中南部鄉鎮,甚至比市價還高,地主拒絕徵收原因錯綜複雜,「價格」絕對不是唯一的理由。 如今內政部煞有介事地修法,卻聚焦在「徵收價格」上,要不是虛晃一招、刻意避重就輕,就是與民意脫節。因為眾人皆知,徵地問題癥結不在於「價格」,而在於「畫而不徵」。 買賣區域:新莊塭仔圳、林口特定區、二重疏洪道、蘆洲北側、台北港特定區、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中和彈藥庫、三重高速公路北側、樹林堤防新生地、新莊知識產業園區。 服務項目:土地買賣、重劃土地、重劃買賣、區段徵收、日據繼承、道路用地、容積移轉、公同共有、整合土地、疑難處理、困難案件、地籍清理、祭祀公業、畸零土地、共有土地、河川用地、各種土地相關業務。 土地e部落 》http:// 178888.3c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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