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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轉重劃土地 享兩大優惠 - 工商時報

2011年2月1日 星期二

買賣土地/重劃土地/地產消息/政府公告/法律稅務/最新消息/文章分享》http://178888.3cc.cc》呆帳的催收地址應為債務人之確實營業地址

【虎尾訊】虎尾稽徵所表示: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4條規定,營利事業的各項應收債權,如債務人倒閉、逃匿或他遷不明,致無從行使催收者,得列報呆帳損失的條件,除應取得郵政事業無法送達的存證函外,並應書有該營利事業倒閉或他遷不明前之確實營業地址。納稅義務人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act.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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