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記者馮牧群╱綜合報導
內政部研議推動「容積移轉折繳代金」制度,未來基地所有權人,除了以原有捐贈公共設保留地的方式辦理容積移轉,另可選擇折繳代金,代金將由政府以「專款專用」方式,取得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以解決容積移轉利益失衡問題。
政府擬修法把容積移轉的利益歸還全民所有,業者急得跳腳。
內政部指出,為推動容積移轉折繳代金,已召開過6次研商會議,初步達成共識以「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併同「折繳代金」兩種方式推動,並在一定期限內,不再辦理「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此舉形同斷了部分地主與仲介業的財路,引起既得利益者強烈反彈。
部分仲介質疑折繳代金金額計算標準,及是否產生買空賣空情形,內政部表示,依《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規定,代金將由直轄縣市主管機關委託三家以上專業估價師查估後評定,原則將趨近於市場價格。而且,容積移轉接受基地是在同一都市計畫內的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如果政府已經全數取得,不可再申請容積移轉,因此不會有「買空賣空」情形。
內政部已研擬「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修正條文草案」,第二度邀請公共設施保留地主自救會與民間從事容移的業者表達意見時,與會代表強烈表達反對立場,最終沒有具體結論。據悉,針對容積銀行的概念,內政部將持續與各界溝通,由政府做莊,地主或建商折繳代金購買容積移入,將利益歸還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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