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 藍怡珊
全國80多萬公設地地主組成的全國地主自救會,對於政府推動「容積銀行、繳代金」制度上路,有其建言訴求,期望政府能將制度內容調整,如「發行公債」方式,以市價徵收全國7兆多元已開闢未徵收補償的道路用地。
新北市板橋區四川路二段,因全國容積移轉產業工會的溝通,使佔用瓶頸道路的用戶,因工會關係使得道路恢復原有的面貌。全國容積移轉產業工會/提供
全國地主自救會秘書長李奇昱表示,對於政府的容積移轉政策有其三項建言。
一、營建署不得濫用修改行政命令:應尊重地主權益,由於都市計畫容積移轉辦法涉及憲法第15條之財產權,和都市計畫法83-1條與大法官400號解釋令,以容積移轉方式給予地主補償的立法精神。
二、建議台北市應將容積銀行,改採回饋金制度:應廢除容積銀行代金制度,不應由政府做莊壟斷自由交易市場,應改採建商繳交公告現值1至2成的回饋金制度,建設老舊社區及改善容積移入地區的環境;且開放建商購買15公尺以下的道路用地,用於增加都市更新區的容積,增加供給,抑制房價。
三、政府收購價格最低應保障為土地公告現值140%以上,不應強迫地主以公告現值15%賣給政府,以保障地主的權益及市場機制。
除地主們的權益外,此外全國容積移轉產業工會理事長翁聖儒表示,由於容積銀行的施實,對於從事土地移轉從業人員全國約8000人次的工作權益也將受影響;從業人員過去15年來除土地買賣外,也協助拆除地上物並鋪柏油,已經協助地主及建商捐贈價值超過7千億以上的公設保留地給政府,如此有貢獻的產業,不應消失應給予更正面的鼓勵。
希望政府相關單位能召開公聽會,邀請市民、地主、建商等創多贏局面,使容積及土地價格趨於合理,最終房價自然也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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