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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轉重劃土地 享兩大優惠 - 工商時報

2014年10月1日 星期三

+土地開發 》擴大五股都計案 「垃圾山」成難題,粗估移除經費達八十億元

〔自由時報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辦理「擴大五股都市計畫」案,該地區為淡水河洪水平原管制區,受禁限建規定,充斥違章建築,因周邊鄰近新莊副都心、五股洲子洋重劃區等,成為最後一塊待開發的「處女地」,規劃範圍內早期棄置營建廢土,堆疊成八十二公頃「五股垃圾山」,粗估移除經費高達八十億元,發展面臨艱鉅挑戰。

城鄉局綜合規劃科科長張瑋玲指出,五股區中山高速公路以北、五股坑溪以南、二重疏洪道以西及成泰路以東,民國五十七年被列為淡水河洪水平原一級管制區,九十年降為二級,過去非法業者棄置土方堆積成山,綠草樹林覆蓋,無法發揮防洪滯留功能,本區開發受限,地主只能違規出租土地當工廠。

二重疏洪道兩側高速公路以南因堤防加高,近年變為房地產新興快速發展地區,相較之下本區發展停滯,計畫範圍內的農業區因台六十四線、台六十五線快速道路闢建,不適合作農業用途,未來配合區域發展及交通建設,有必要重新檢討城鄉定位。

須跨局處協調洪水平原解禁
張瑋玲表示,本案今年二月送環保署政策環評遭退回,專家學者對於「五股垃圾山」處理程序、經費來源與執行面有疑慮,希望補充說明具體作為,加上涉及洪水平原解禁,須與環保局、水利局、地政局跨局處協調。由於尚未開挖,無法確切得知地底埋的是否為營建土方或掺雜其他污染物,她不諱言,「清除費用可能比預估更高」。

環保局主任秘書丘明中表示,針對五股垃圾山開挖,將視整體開發案定案、並進行環境影響評估後執行。他表示,早期垃圾掩埋沒有分類概念,其中部分廢棄物仍有回收可利用價值,若清除後將篩選分類,「可燃垃圾」則送焚化廠焚燒,「不可燃無害垃圾」予以填埋,「資源垃圾」及「土石方」採資源回收。

水利局副局長宋德仁表示,五股洪水平原解禁須達成四條件,包括二重疏洪道左岸堤防從現有六公尺加高至十公尺、觀音坑溪整治、清除三重及蘆洲高灘地垃圾山及台北市社子島堤防加高,其中長三.八公里左岸堤防加高工程預計花費十一.二億元,將向中央爭取經費,第一階段預計年底完成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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