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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4日 星期一

土地買賣/重劃土地/地產消息/政府公告/法律稅務/最新消息/文章分享》國土計畫法未定,民團盼聽民眾聲音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莫拉克風災吹出台灣國土資源過度使用的困境,環保團體以「國在山河破」形容台灣現況,加速了國土計畫法的訂定。
然而,國土計畫法仍躺在行政院,營建署卻在24日召開國土計畫法施行細則座談會,邀請各界表達意見,民間團體質疑,母法仍有爭議,應該舉辦多場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
▲國土計畫法母法草案出爐後,遭受不少反彈聲浪,圖為國土永續關懷聯盟2010年4月7日召開記者會,批行政院提出的國土計畫法草案緩不濟急,就像對癌末病患開出感冒糖漿處方無用,要求參考民間意見,重提草案。
國土計畫法規劃完善
國土計畫法將針對可申請開發許可的地區進行規劃,採上位計畫指導原則,確立不得開發的區塊,避免去年多起農業區被迫開發的問題,也將納入海域,成立海洋資源地區,陸地則分為國土保育區、農業發展區和城鄉發展區,以分類分級管制開發;同時增加了防災綱領面對氣候變遷。
根據營建署委託擬定的施行細則,國土計畫首先劃設國土保育地區與海洋資源地區,地方政府再依照國土計畫法劃設農業發展區與城鄉發展區,農業發展地區優先於城鄉。一旦國土計畫法通過後,現行的區域計畫法將在4年後落日,交接給國土計畫法管理。
舉行公聽 言之過早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李宜倩質疑,母法公聽會上,關於國土復育條例與國土計畫法內防災綱領間的關係都還沒解決,施行細該怎樣訂定?兩黨各自提出黨版的國土計畫法,未來通過的版本內容尚未確定,現在就進行施行細則的公聽會,是否言之過早?
營建署綜計處組長陳繼鳴表示,母法通過後,半年內施行細則也得跟著訂定,因此才會進行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他強調國土計畫法通過後將有18個子法須訂定與修改,許多重要的子法正在規劃。他舉例,由於未來準備將開發範圍回歸上位計畫指導原則,目前開發許可認定規則也必須修改,因為開發許可相關法令較複雜,還在研擬。
國土計畫法遲遲無法過關,陳繼鳴表示,因為母法草案出爐後,不少原住民立委認為應廣納原住民意見,營建署也前往各地部落召開座談會和公聽會,並修改法條,還在等待行政院決定是否撤回原案再送新版,或者兩案併案審查。
應納入國土相關法令
都市計畫學系教授兼規劃設計學院院長林峰田反駁,國土計畫法在訂定時沒有將其他相關法令納入討論,許多特別法例如東部發展條例、都市更新條例等由於法律位階問題,凌駕於普通法,在母法訂定前應與國土開發相關的特別法納入思考。
因為國土地劃法尚未釐清和其他法令的競合關係,民間團體與學者都認為更應該廣開母法公聽會,釐清問題,免得造成特別法排擠普通法的困境。
對於東發條例目前修法狀況,陳繼鳴強調東發條例有許多問題,一旦立院審查,營建署將會提出意見。他說,國土計畫法就是希望改善目前開發案一個一個進行,民眾卻得等到最後環評或區委會才能表達意見,改為在計畫階段就讓民眾參與分區分級的規劃。確立不得開發的區域。
以苗栗後龍灣寶的開發案為例,陳繼鳴表示,灣寶是個壞例子,它本身有特定農業區,又大量徵收私人土地,必須躲過許多單位的審查才有可能開發。
▲一旦國土計畫法通過,分級確定地位,地方政府將不得輕易變更,避免民眾因此受苦。圖為苗栗縣後龍鎮灣寶里居民2010年7月6日北上抗議,對於行政院漠視苗栗縣政府強行推動「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案表達強烈不滿。(圖文╱本報資料室)
一旦國土計畫法通過,將首先分級確定地位,地方主管機關或是企業都不能動,不但確保民眾的權益,也讓企業避免投資在不適宜的區塊。
只是雖然營建署期待能經由計畫指導確立保育區和農業區,避免土地遭到浮濫開發,但能否抵擋住政商一體的發展壓力,恐怕還得視政府對於國土保育有多大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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