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新北市為發揮地方自治精神,落實計畫引導地方發展藍圖,配合中央政府推動直轄市、縣(市)擬定區域計畫之政策,依區域計畫法擬定「新北市區域計畫」,經過本市區委會大會通過後,於今日(12月26日)提報內政部審議,同時提送政策環評至環保署徵詢意見,成為全國首件依法定程序完成審議並提報的案件。
內政部於99年起陸續補助16個直轄市、縣(市)辦理擬定直轄市、縣(市)層級區域計畫,本市於100年接受中央補助款開始辦理擬定新北市區域計畫相關事宜,在規劃過程中為廣泛聽取民眾意見,不但依法公開徵求意見並舉辦數十場的座談會、說明會,以廣納民意。
在本市區委會審議過程中更召開9次專案小組討論,提區委會大會後,終於在102年12月4日完成審議。新北市不但是全國第一個單獨升格為直轄市,更是第一個將攸關全市發展定位及藍圖的區域計畫提送中央審議的地方政府。
未來經內政部及環保署審議通過發布實施後,新北市區域計畫將因地制宜落實地方發展藍圖,引導都市計畫之新訂、擴大及通盤檢討,並據以有效審議非都市土地之開發許可案件,使新北市整體區域永續發展及合理分配地區資源,並持續推動部門重大公共建設投資。
內政部於99年起陸續補助16個直轄市、縣(市)辦理擬定直轄市、縣(市)層級區域計畫,本市於100年接受中央補助款開始辦理擬定新北市區域計畫相關事宜,在規劃過程中為廣泛聽取民眾意見,不但依法公開徵求意見並舉辦數十場的座談會、說明會,以廣納民意。
在本市區委會審議過程中更召開9次專案小組討論,提區委會大會後,終於在102年12月4日完成審議。新北市不但是全國第一個單獨升格為直轄市,更是第一個將攸關全市發展定位及藍圖的區域計畫提送中央審議的地方政府。
未來經內政部及環保署審議通過發布實施後,新北市區域計畫將因地制宜落實地方發展藍圖,引導都市計畫之新訂、擴大及通盤檢討,並據以有效審議非都市土地之開發許可案件,使新北市整體區域永續發展及合理分配地區資源,並持續推動部門重大公共建設投資。
資料詳洽:城鄉局綜規科呂欣潔 電話:(02)29603456轉7052
新聞聯絡:城鄉局秘書室黃曉珮 電話:(02)29603456轉7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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