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焚化爐十多年前發包給民間經營,後來興建後規格不符停擺,廠商向政府求償,經仲裁縣府必須賠償19.6億元取得產權,但台東環保聯盟認為,縣府支付以超乎3倍以上的價格來做土地補償,沒有爭取合理價格,上午到地檢署按鈴控告台東縣府官員,涉嫌圖利廠商。
按下申告鈴,台東環保聯盟委員對台東焚化爐賠償,表達不滿,一狀告到地檢署,而提告對象就是台東縣府官員。
台東環保聯盟委員廖秋娥:「黃健庭縣長用19億賠是有問題的,所以呢我們今天提告對象,是縣長還有團隊。」
原來,民國86年台東縣政府通過興建焚化廠,採BOO民有民營方式,不料完工後卻因規格不符、無法營運,廠商提出解約仲裁,最後法院判縣府必須賠19.6億元給廠商。環盟質疑這筆賠償金比地價高出3倍多,根本是假賠償之名、行圖利廠商之實。
台東環保聯盟委員劉炯錫:「在100年4月接受19.6億仲裁結果,並在5月把金額賠出,這個土地(賠償)超過市價的3.38倍,圖利廠商之嫌。」
台東縣府秘書長陳金虎:「任何民間土地買賣價格是雙方合議,那你如果質疑,你知道它要作焚化廠,你那時候去質疑去告,你就該做啊,為什麼十多年後你才在做這些事情,我覺得你們這些人的心態可議啊,不應該為了選舉,做這些假動作。」
台東縣秘書長砲轟環盟為了選舉刻意操作,下午也到台東地檢署反告對方誣告,大動作反擊,是不讓十多前的焚化爐爭議影響選情。
(民視新聞 李育翰 台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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