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今年編列一千九百多萬元進行未徵收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市長鄭文燦表示,檢討原則為︰保留地若涉及都市生活品質,會儘量保留不釋出;同意釋出的土地,將透過重劃方式,優先取得公園、停車場及社會住宅用地。
桃園市未徵收的公共設施保留地,面積達一五五六公頃,由於民眾土地被劃定為公共設施後,四、五十年來都未徵收,影響民眾權益甚鉅,內政部因此補助地方進行全面檢討。
鄭文燦說,未徵收的公共設施保留地種類甚多,但公園綠地(含體育館、兒童遊樂場)、停車場,都牽涉到都市生活品質;桃園市升格後,這些用地只能增加、不能減少,所以儘量不釋出。
鄭文燦表示,桃園的都市發展要有海綿城市觀念,有的公設保留地涉及防災需求,滯洪池就應該保留。
市府都市發展局局長李憲明表示,將針對機關用地、學校、市場用地進行檢討是否釋出,若釋出,會透過重劃方式讓民眾取得住、商用地,而公共設施部分會優先保留公園、停車場及社會住宅用地。
0 意見: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