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土地如被佔用成公共道路 市府退還溢繳地價稅並加計利息
最後異動時間:2015-05-04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臺中市石岡區豐勢路住戶自行鑑界後,發現道路偏移,質疑自家土地被佔用成道路,卻還要繳稅。
市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道路土地如無償提供公眾通行,除屬建造房屋應保留的法定空地,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或田賦全免,將主動與權責機關連繫,如查明確實有佔用情形,將退還道路通行面積所溢繳的地價稅並加計利息。
建設局表示,豐勢路該路段確實未徵收且為私人土地,至於有無佔用情形,因年代久遠,又經縣市合併,原因已不可考,而且道路無法重新設計,市府將再派人測量鑑界,查明實際情形。
有民眾反應,私人土地被佔用成道路卻仍要繳稅。地方稅務局表示,道路土地如無償提供公眾通行,除屬建造房屋應保留的法定空地,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或田賦全免,將主動與權責機關連繫並提供佔用面積,如查明屬實,就提供道路通行的面積所溢繳的地價稅並加計利息,辦理退還,以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
地方稅務局也表示,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04-22585000按1或0800-086969接電話客服中心洽詢,將有專人服務。
聯絡人: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陳小姐
聯絡電話: 04-22585000分機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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