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正通過「市地重劃實施辦法」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內政部於2013年12月5日部務會報通過「市地重劃實施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次修正主要是為回應社會大眾之要求,強化市地重劃公開透明機制。
修正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日發布施行。
內政部表示,「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自2003年1月24日修正發布至今已逾10年未修正,本次因應社會環境之變遷,為加強民眾參與及強化市地重劃公開、透明機制,修正條文共18條,修正重點包括明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於公告禁止土地移轉、建物新建等限制事項時,應以書面通知土地、建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以確保其權益。
另也明定重劃地區選定後,應即召開座談會,向土地所有權人說明重劃計畫內容及相關法令規定,並增訂於重劃分配完畢後,應同時公告重劃前後地價圖,使重劃區內之土地所有權人對重劃內容與進度更為清楚,減少民眾疑慮與紛爭,進一步保障自身權益。
內政部指出,未來仍將隨社會之需要,持續推動市地重劃,並修正相關法規,以促進都市健全發展。
內政部表示,「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自2003年1月24日修正發布至今已逾10年未修正,本次因應社會環境之變遷,為加強民眾參與及強化市地重劃公開、透明機制,修正條文共18條,修正重點包括明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於公告禁止土地移轉、建物新建等限制事項時,應以書面通知土地、建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以確保其權益。
另也明定重劃地區選定後,應即召開座談會,向土地所有權人說明重劃計畫內容及相關法令規定,並增訂於重劃分配完畢後,應同時公告重劃前後地價圖,使重劃區內之土地所有權人對重劃內容與進度更為清楚,減少民眾疑慮與紛爭,進一步保障自身權益。
內政部指出,未來仍將隨社會之需要,持續推動市地重劃,並修正相關法規,以促進都市健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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