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新聞 》繼承者未出現土地將收歸國有


家中長輩往生,後代子孫要注意了!基隆市稅務局日前表示,常有民眾因後代子孫不知祖先擁有土地或建物,或未能協調好遺產分配,導致過了繼承登記期限,結果被列冊管理後收歸國有。 

稅務局說明,依土地法規定,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繼承人即應於公告三個月內聲請登記,若逾期仍未聲請,地政機關將予以列冊管理。
但若列冊管理的十五年期間,繼承人仍未聲請登記,地政機關將會把該土地或建物移請國產局公開標售。

而標售所得將歸回國庫專戶,此時繼承人還是可依法定應繼分領取。但如逾十年,還是無繼承人申請提領,則將歸屬國庫。

而經五次標售還是未標出者,最後將登記為國有。稅務局提醒,民眾應注意繼承權益,以免白白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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