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為鼓勵「重建」方式自辦都更,將擬定都更補助計劃補助費由現行每案補助上限450萬元提高為500萬元。而以「整建或維護」方式辦理都更,則可增加增設昇降機設備、提高建築物耐震力評估費等補助金,藉此增加民眾自辦都更的誘因。
內政部於昨(29)日部務會報通過「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修正草案,若是以重建方式自辦都更的案例,每案金額由原來的450萬元增加為500萬元。
而以整建、維護等方式辦理都更,依現行規定並未補助「建物耐震詳細評估費」及,但修正辦法後則可額外獲得包括建物耐震評估費的補助、增設昇降機補助費,額度最高為昇降機設備工程施作的45%,及最多每平方公尺4千元的結構補強工程補助金,補助經費佔工程經費比例,由45%提高為55%。
內政部表示希望透過提升都更補助金,吸引民眾自辦都更,藉此加強老舊建築結構的穩定性,該辦法將於近期發布施行。(鄒雯涵/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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