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力推都更,多次宣示應加速完備相關法制,也期許可活絡產業、打造安全無虞的居住環境。就目前政策方向來看,大方向值得鼓勵,但真要達到活絡經濟、建構城市競爭力的目標,政府必須擺脫以往過度保守的思維,不要再畏於承擔拆除釘子戶、圖利財團的罵名。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日前指出,都市更新條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以及住宅租賃發展條例草案是立院本會期的主要戰場,也期許三讀後,能夠讓都市更新遍地開花。
文林苑事件爆發後,重創都市更新的進展,政府雖欲修正都更條例,但朝野立委版本眾多,始終無法達成共識,因而延宕至今。
就本次都更條例修法草案來看,不是大規模的修法,也有微調爭議條文;也一併提出都更專責機構以及公辦更新需要的法制基礎,完善了相關的配套措施。政府現在做的都是正確的方向,把法制面建立完整是第一件最重要的事情。
但談到都更,不免觸及最敏感的釘子戶問題。都更條例原條文是建商可代為拆除,或是請求縣市政府代拆,意即建商、政府都必須承擔責任,修正條文則刪除實施者(建商)「予代為」拆除的文字,也就是政府必須承擔更重的責任。
就修正前後的條文來說,不論是政府、建商共同承擔,或是由政府一肩扛起責任,都不是太大問題,重點是政府是否願意確實依照制度來執行。如果條文修正後,政府仍因擔憂社會輿論而不依法拆除,對於實施者來說,風險遠大於可能獲利,自然不願意冒險投入。
再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都市更新應具備整體性的設計與思考,比如說透過大面積街廓的改建,形塑城市風貌,或是劃設一定面積的公園、公共設施回饋鄰里,這些都要有一定面積、規模,才有辦法達到目標。
即便是老舊危險住宅的都更,假如僅有其中一棟重建,旁邊都還是危樓,地震來臨時,仍會受到波及,無法達到安全、防災的效果。
政府理想目標是放在大面積、大規模的都市更新,面對少數不同意戶時,就更要拿出公權力,正視拆除的必要性,否則講再多都更願景,也都只是畫大餅。
部分建商認為,房市景氣走緩,可能降低建商都市更新意願,不過其實應該反向思考,景氣不好時,或許不是賣房子的好時機,但絕對是開發土地的好時機。因為房市熱絡時,地主對於都更後的房屋價值期望值愈大,建商付出的成本也愈高昂;相較之下,景氣不好時,地主的期望值較保守,建商也比較好整合。
綜觀當前大環境,不只房市走緩,經濟成長也缺乏動能,只要將台灣逾百萬戶的老舊房屋重建,投資金額高達上兆元,屆時不只達到居住安全的基本目標,新大樓將帶動物業、商場管理,更多店家進駐,也創造就業機會。由此看來,都市更新絕不只防災需求,宏觀地說,更有振興經濟的意涵。
台灣不論學界、政府對於都市更新都太過保守,以較廣義的都市更新為例,新北市、桃園市有很多閒置的老舊工廠,若業者欲變更用地為商業區或住宅區,政府常常怕被冠上圖利業者的罵名,便要求高額回饋,把門弄得很窄、大家都進不去,最後業者寧可違規使用,反而徒增亂象。
總結來說,若政府願意正視,都更除了最根本的防災,還有活絡經濟、提振城市競爭力的意義,就必須拿出魄力與執行力,讓業界看到政府的決心,才能夠拋磚引玉,激起都更動能。
(本文由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丁致成口述,記者潘姿羽整理)
文章取自網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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