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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轉重劃土地 享兩大優惠 - 工商時報

1.道路用地

投資客或者建商為何想要買賣道路用地的原因是因為"容積移轉"。道路用地的價格因地區性的需求而價格不一,買賣之前必須要排除佔用物才使可以作為捐贈使用。

2015年2月14日 星期六

+稅務新聞 》房地合一課稅上路,奢侈稅退場?

為抑制大量資源及資金投入房地產市場造成房價高漲的炒房風氣,中央研究院日前提出《賦稅改革政策建議書》,建議將房地稅合一與實價課稅。財政部也預告,房地合一就是要實價課稅,日後將朝不修土增稅的前提之下,把房地合併後的實價總額,扣除實際取得成本後,按實際獲利課徵「不動產交易所得稅」。 目前國內不動產稅負分成「交易」、「持有」稅等二大類。交易部分,土地和房屋分開,土地依土地公告現值或實際交易價格申報課徵土增稅,房屋通常則依評定現值課徵契稅;持有的部分房屋依評定價值課徵房屋稅,地價稅則依公告地價課徵。 房地分離的課徵制度,造成台灣不動產「一地三價」現象,包括房屋稅、地價稅與土地增值稅,須分別依據政府公告的評定現值、公告地價與公告現值課稅,且三種價格均非實價,偏離市價水準甚遠,實無法真實反映稅負。 我國實價登錄制度已經實施一段時間,也累積一定資訊數量,「房地合一」與「實價課稅」的時機已經成熟。 破除「一地三價」怪象 所謂不動產之交易,必定有「交易價格」,也就是所謂的「實價」。因此,以交易價格為課稅基礎,應該不是問題。...

2015年2月13日 星期五

+房地消息 》土地謄本不得公開住址,反而更擾民?

好房News記者吳慧禎/整理報導 為保護民眾個資,內政部日前發布修正「土地登記規則」,規定「第二類土地登記謄本」將不再公開所有權人完整住址資料,但這項新規定除了讓房仲恐怕得地毯式一一拜訪民眾蒐集資料,對於購屋者來說,若想事先知道想買的物件有沒有土地糾紛、超貸情況,在新規定下恐怕權益也將受到影響。 目前土地登記謄本共分為兩類,其中第二類謄本將屋主的完整住址資料公開,提供任何人申請,卻有仲介就藉機到登記的住址拜訪所有權人、打電話騷擾,並進一步請求其同意出售房屋,令民眾生活受到干擾。因此,為配合個資法上路,內政部於27日發布修正「土地登記規則」條文,未來第二類土地登記謄本將不公開所屋主的完整住址資料,以落實個人資料保護。 這項修正可是大大影響民眾及房仲業者使用謄本的習慣,儘管內政部指出,目前有77%受訪民眾表示不贊同地政機關主動將所有權人完整住址資料公開,但對有購屋需求的民眾而言,若想事先知道想買的物件有沒有土地糾紛、超貸情況,在未來新制的規定下,這項權益也將受到影響。 更何況,對仲介來說,未來尋找屋主的難度將大幅提升,目前房仲多半自律晚上9點過後不利用資料拜訪民眾,但如今新制出爐,業者恐怕會在正式上路前大量搜集謄本建檔,未來再以此資料一一拜訪,屆時擾民的機率也不見得會減少。 此外,外界還擔憂新法將使房市資訊更不透明化,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李同榮就在中國時報報導中指出,目前歐、美、日本等先進國家謄本資訊幾乎公開透明,但國內卻是關起門來,直批內政部「想做對的事,卻變成錯的決策」!除了要求應以「公開為原則,申請隱藏為例外」,李同榮更提醒,未來如何避免不肖業者將個資轉賣牟利,反倒也成了需要思考的議題! ...

2015年2月10日 星期二

+房市新聞 》政院拍板,擴大房地合一免稅

政院拍板,房地合一實價課稅自用住宅免稅條款確定排富。自用住宅不限一屋,但售價4,000萬元以內的房產,交易利得可享免稅;為抑制短期炒房,持有未及二年的房產將採差別稅率,初步訂為20%以上。 行政院確定如期推動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改革案,財政部預定將在明(12)日由部長張盛和對外宣布課稅方案,農曆年後修法條文即會送交行政院審查,趕在上半年完成修法,最快明年實施。 財政部昨天二度向行政院長毛治國簡報「房地合一、實價課稅」稅制規劃案,會中做成多項重大決議,房地合一仍將選擇「最輕稅版本」,但轉以「炒房重、自住輕」的方向做為改革訴求。 在課徵稅率部分,營利事業及個人出售房產,確定採取單一稅率17%,但為配合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同步退場,另訂個人短期買賣房產的差別稅率,初步至少20%以上,並可能依照巢運等公民團體要求訂為30%,藉以回應外界對投機炒房應課重稅的訴求。 爭議較大的自用住宅免稅條款,由於行政院堅持房地合一課稅改革案,要以保障最大多數自用住宅為原則,財政部原訂一戶一屋、售價2,000萬元以下才得享免稅的主張已被推翻,自用住宅在特定條件下,不再以一戶為限,出售價格低於4,000萬元者,即可享有免稅。 據指出,自用住宅雖不限一屋免稅,但會訂有出售次數與期間限制,例如,五年內僅能出售一戶自用住宅享有免稅,且需符合設籍、自用與售價不超過4,000萬元等條件,其出售利得不論高低,均排除課稅。 房地合一課稅的施行年度預定為2016年,但納入實價課稅範圍的房產交易,則不會溯及既往,「日出條款」將會保留。 財政部原訂僅限新法生效前五年取得的房產,新法生效後出售,才需按實價課稅,行政院認為,溯及既往的時間長短,應再與國民黨團溝通,未來由立院決定。 95%自住宅...

2015年2月9日 星期一

+房市新聞 》住宅使用執照,去年大增6.3%

桃市新增供給量最多,高市突破萬戶,成長近40% 內政部最新統計,去年全台住宅使用執照數量創六年新高、達91,883戶、年增6.3%,其中桃園市16,040戶,是去年新增供給量最多的地區;高雄年增近四成,是供給量成長最多的都會區。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指出,從2010年起建築執照數量快速增加,2011年、2012年建照數都逾9萬戶,2014年更爆出12.4萬戶大量。從建築完工核發數量可發現,經過二、三年施工期後,新建案陸續完工,推升使用執照數量緩步增加,房市邁入交屋高峰期。 去年全台使用執照核發量達91,883戶,年增6.3%,其中桃園在青埔重劃區、桃園市等完工建案增加,使用執照核發量高達16,040戶、年增率達20.1%。高雄去年使照核發量突破萬戶、達11,629戶,供給較前年大增39.9%,成為全台成長率最高的都會區。主要都會區中,新北市量縮13.47%,台北市量縮5.37%,使照核發量分別是13,919戶、5,200戶。台中、高雄、宜蘭、桃園等地則都比去年多出不少。 ...

+土地開發 》《算一算》容獎限縮 建商少賺很多

今年7月起,除都市更新地區的容積獎勵總上限為50%,海砂屋、輻射屋總上限為30%外,其他地區總上限一律從30%下調至20%。 舉例來說,某建案的容積率為225%,過去因各項容積獎勵措施增加容積,且無容積累計上限規定,最終累計可興建的容積率可能翻倍到450%,從原1坪土地可蓋2.25坪,因容獎可蓋到4.5坪,1坪土地可多蓋2.25坪。 但7月起,一般建案容獎累計上限最高20%,假設容積率同樣為225%,7月後,即便申請到各項容積獎勵,累計也只能增加容積率上限20%,估算約270%,一坪僅能多蓋0.45坪,等於「少賺」1.8坪;若該案在北市,每坪房價80萬元,相當於1坪少賺144萬元。(記者徐義平) ...

2015年2月8日 星期日

+房市訊息 》FB行銷!居間聯絡或介紹不動產物件,裁處罰鍰10萬

日前有民眾因未經申請許可經營不動產經紀業務,於Facebook社群網站刊載介紹多筆特定不動產物件,並留有其個人資料作為聯絡窗口,遭台北市政府地政局以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裁處新台幣(下同)10萬元罰鍰。該民眾不服,提起訴願,台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後認為地政局處分並無違法不當,駁回訴願。 台北市政府法務局表示,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4條、第5條第1項、第7條第1項及第32條第1項規定,經營不動產經紀業者,應依法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而經營仲介或代銷業務者,主管機關應禁止其營業,並處公司負責人、商號負責人或行為人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其中「仲介業務」係指從事不動產買賣、互易、租賃之居間或代理業務,所謂居間包括了報告訂約機會之報告居間與訂約之媒介居間。因此,即便未收取任何報酬,但只要有提供不特定多數人有關特定不動產物件之資訊或居間報告訂約機會等行為,就可能觸犯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而受罰,不可不慎。 因此,法務局特別提醒,居間聯絡或介紹不動產應留意法令規定,否則一旦違法遭受處罰,將得不償失。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