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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轉重劃土地 享兩大優惠 - 工商時報

1.道路用地

投資客或者建商為何想要買賣道路用地的原因是因為"容積移轉"。道路用地的價格因地區性的需求而價格不一,買賣之前必須要排除佔用物才使可以作為捐贈使用。

2.容積移轉

簡單來說就是一塊建地在建照前必須考慮到其接受基地需要多少公告現值的道路用地,建商必須向開發公司或者地主購買足夠的道路來增加其容積換取更大的空間和利潤。

3.區段徵收

政府基於都市開發建設、舊都市更新、農村社區更新或其他開發目的需要,對於一定區域內之土地全部予以徵收,並重新加以規劃整理後重新發還給原地主,領回土地比市地重劃多。

4.市地重劃

土地有分為政府辦理或者地主自己辦理重劃,政府會排定優先順序,將都市計畫土地一區一區的依照規劃重新整理與改造,而這動作就是我們所說的市地重劃,而人民自行辦理有獎勵。

5.農林旱建

土地有分為都市計畫和非都市計畫,很多土地都是依舊政府機關的使用分區來區分土地的總類,從政府的分區來區分土地的使用價值,各種類別土地都因為地區性質的法令問題而有所不同的開發。

6.地籍清理

辦理清查公告之「以神明會名義登記者或具有神明會之性質及事實者」、「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土地總登記時登記名義人姓名、名稱或住址記載不全或不符」,權利人逾期未申報或申請登記之土地。

7.都市更新

「都市更新」是讓老房子透過整合重建、整建、維護而翻新的計畫,可以讓房屋符合現代化的社會需求,市容更美麗,也更能提升都市整體的生活品質與機能,就像是城市面貌再生的種子,能讓整個城市的美力再進化。

8.專業代書

由於不動產過戶金額龐大,不同案情辦理方式也就不一樣,且所涉及的相關法規或是稅費也差異,一般民眾都是支付代辦費委由代書協助辦理,一來輕鬆省事,而且可以取得合法節稅的相關資訊,確保自己應有的權益。

9.稅務規劃

各種個人及家族稅務規劃,國內企業租稅諮詢、規劃與執行,投資及購併之稅務諮詢,投資規畫和土地節稅方面諮詢,「知己知彼,百戰不殆」,想要少繳點稅,就必需多了解一些稅法的規定。

2014年8月30日 星期六

+都市更新 》都更補助500萬!內政部:提高自辦誘因

內政部營建署為鼓勵「重建」方式自辦都更,將擬定都更補助計劃補助費由現行每案補助上限450萬元提高為500萬元。而以「整建或維護」方式辦理都更,則可增加增設昇降機設備、提高建築物耐震力評估費等補助金,藉此增加民眾自辦都更的誘因。

內政部於昨(29)日部務會報通過「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修正草案,若是以重建方式自辦都更的案例,每案金額由原來的450萬元增加為500萬元。

而以整建、維護等方式辦理都更,依現行規定並未補助「建物耐震詳細評估費」及,但修正辦法後則可額外獲得包括建物耐震評估費的補助、增設昇降機補助費,額度最高為昇降機設備工程施作的45%,及最多每平方公尺4千元的結構補強工程補助金,補助經費佔工程經費比例,由45%提高為55%。

內政部表示希望透過提升都更補助金,吸引民眾自辦都更,藉此加強老舊建築結構的穩定性,該辦法將於近期發布施行。(鄒雯涵/綜合報導)

2014年8月28日 星期四

+土地買賣 》短期賣重劃土地,難逃奢侈稅

工商時報【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台中市文心路捷運周邊、中山醫學大學附近等重劃土地,若持有期間低於2年出售者,恐面臨補稅!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昨(25)日表示,重劃土地除農地外,視為都市土地,即使被列為短期禁建,仍須誠實報繳奢侈稅。
中區國稅局表示,目前台中市都市土地重劃區達14、15期,部分徵收土地炒作嚴重,尤其是北屯、西屯及南屯區附近。房地產業者表示,重劃及區段徵收土地納入奢侈稅課徵,對行情很有殺傷力。
中區國稅局局長阮清華說,在稽徵實務上發現,上述區域內的重劃土地,即使短期無法作建築使用,因深具潛在開發價值,容易成為投機客炒作的目標,同時在重大交通建設的周邊土地,也發現確有短期頻繁買賣的情形,將要求國稅局同仁加強查核。
中區國稅局近期查獲一個案。甲君在101年2月因贈與完成移轉登記,取得台中市重劃中土地,誤以為重劃土地買賣,不在奢侈稅的課徵範圍內,在取得土地後10天,馬上與買方簽約,以1,500萬元的代價出售這筆受贈土地,同時未如實報繳奢侈稅,被國稅局補稅帶罰將近500萬元。
國稅局官員說,重劃中的都市土地,雖有1年6個月的限制建築期間,但日後仍可出售,具有潛在開發價值及增值利益,依照財政部解釋令,若持有未滿2年出售,必須課徵奢侈稅。依據財政部解釋,凡是有明確期間禁止作建築使用,或可申請臨時建築使用的區段徵收土地,或是重劃中土地,所有權人持有期間未滿2年出售,必須按10%或15%稅率,依照出售總價課徵奢侈稅。
官員提醒,上述土地的所有權人,在奢侈稅上路之後若有短期買賣,必須依法補稅,重劃中土地在101年6月1日前出售者,只須補稅免罰;另外,在未經檢舉、稽徵機關尚未進行調查前,自動補報補繳者,也只須補稅不必加處罰鍰。

2014年8月18日 星期一

+房地消息 》新稅制敲鑼,將掀賣地潮

過去地主出售土地,僅負擔相對低廉的土增稅;兩稅合一、實價新制若上路,特別是早期持有地主所需負擔的稅額將大幅增加。商仲業者預估,兩稅合一政策上路前,可能讓土地供應方釋出意願提高;但以建商為主的買方,可能不願在房屋創價能力被壓縮、毛利有限的情形下買單。

兩稅合一、實價新制若上路,特別是早期持有地主所需負擔的稅額將大幅增加。
第一太平戴維斯資深經理丁玟甄表示,不少重劃區早期持有土地的地主,無論是重劃配回或早期進場,因為取得成本不高,若兩稅合一,土地或建物買賣都適用,新政策上路後,處分前可能面臨高額的稅賦,有些地主趁著房市還有餘溫、價格不錯時,醞釀將土地釋出。

丁玟甄以四年前取得新莊副都心商200坪土地為例說明,現在出售土地獲利約7,000萬元,土增稅約3,300萬元,淨獲利還有3,700萬元,雖然目前實價課稅規劃還不是很明確,若3,700萬元納入所得,還需繳納1,400萬元所得稅,淨獲利僅剩2,300萬元。以往非都市計劃範圍內的工業用地可免徵奢侈稅,受部分投資人喜愛,但在今年度的奢侈稅修法研議中,草案將非都市土地的工業區土地納入課稅範圍,未來短期買賣工業用地需繳奢侈稅,就會影響投資人將資金轉入工業用地的意願。

2014年8月17日 星期日

+土地開發 》新北浮洲都計開發,最快明年八月實施

城鄉局︰納入評估 全案有討論空間
〔自由時報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辦理「變更板橋浮洲地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將徵收一○三公頃土地整體開發,初步估計拆遷六千間房屋,其中含四百餘家廠房,居民恐被迫離開家園,勞工面臨工廠搬遷及失業問題,最快一○五年底展開區段徵收作業。城鄉局表示,民眾陳情意見已納入評估,全案尚有討論空間。

城鄉局計畫審議科科長邱信智表示,此案於九十一年二月公告,當時受限政府財源困難,無法辦理區段徵收,因應時代變遷及都市發展需求重啟計畫,區內原本是非都市計畫區農地,充斥鐵皮違章建築及老舊房舍,盼整體開發改善現況。

初步估計拆遷六千間房屋
目前區內存在三大爭議點,包括大觀路一段廿八、廿九巷約七百戶,土地多半為國有財產署所有,早期居民向政府承購或租用土地蓋建物,也有人長期違法佔用,因涉及戶數龐大,民眾希望自辦都市更新或市地重劃;此外,區內「歡仔園」聚落多數為低樓層矮房舍,並坐落劉氏、楊氏等宗族三合院古厝,文史工作者認為有保存價值;另廠房及倉儲空間約四百餘家,一旦拆遷恐影響產業發展及勞工家庭生計。

從事木材業的廠商代表程田說,區內小型傳統產業居多,未來工廠該何去何從,市府沒有明確安置方案,現在經濟不景氣,土地租金又貴,以後只能關門大吉、死路一條,他批評政府官員只為私利,不管老百姓死活。

大觀路一段廿八巷居民無奈表示,她住在當地幾十年,政府說要拆房子就拆,活到這把年紀,要抗爭也沒體力,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邱信智說,居民所提的安置、重劃或剔除計畫區等方案皆會納入考量,評估各項可行性,目前正在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討論評估,最快明年八月發布實施。

地政局主任秘書王聖文表示,地上物會依法補償,合法建物可全額補助,自行拆遷還能領取五成獎勵金,但八十八年六月十二日以後違章建築無法發放補償費。

經發局工業輔導科科長劉宜玲表示,市府已組成「產業用地服務團」,將協助廠房媒合土地,目前針對新店及樹林兩處公有工業區土地實施興建標準廠房的可行性評估,提供安置場域。

+土地開發 》區段徵收,議員籲市府多面向思考

〔自由時報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針對板橋浮洲地區的區段徵收案,議員希望市府朝考量當地居民對土地的情感 、文化資產保存,提高拆遷補償費用等方向思考,降低民怨。

市議員李婉鈺認為,部分居民在此落地生根數十年,市府美其名說開發為提升生活環境及都市發展,實際上驅逐居民,讓建商進來蓋豪宅賺取暴利,居民每天冒著家隨時可能被拆的風險,令人不忍。應由居民自行決定是否參與開發,希望市府傾聽居民聲音,得到圓滿結果。

市議員劉美芳表示,部分地主認為區段徵收分回土地僅四十%太少,盼改以市地重劃模式執行,至於區內既存宮廟是地方重要信仰,應劃定宗教專區保留,至於傳統三合院古厝,應循相關機制認定是否有文化保存價值,避免因都市發展犧牲舊有聚落。

市議員周勝考表示,希望市府提高地上物拆遷補償費用,讓居民得到經濟上的實質幫助,針對可能面臨搬遷的廠房,須建立媒合平台協助安置,為逐漸凋零的傳統產業找到出口,畢竟影響的勞工人數高達兩千多人,市府不能草率行事。

2014年8月16日 星期六

+房地新聞 》二類謄本僅隱匿部分資訊,立委蔡錦隆成功協調

內政部限縮二類謄本的調閱權限,9月15日起將禁止非相關人士調閱,此一規定引起房仲業者的反彈,房仲人員將於8月20日走上街頭陳情。立委蔡錦隆接獲房仲公會陳情後,經多次協調,終獲解決,未來在公示主義及符合個資法的原則下,不會將地址部分全部隱藏,避免造成「房仲倒店潮」。

不動產仲介公會全聯會,號召全台上萬名房仲人員將於8月20日走上街頭,此次遊行訴求之一,也是房仲業最關切的,是二類謄本9月15日即將禁止非相關人士調閱之規定。

中華民國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的理事長林正雄,以及臺中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公會的理事長林金雄,向立委蔡錦隆陳情。蔡錦隆15日參與大台中2014不動產高峰論壇時表示,林正雄與林金雄理事長與工會數百人多方奔走向他陳情,經他協調後行政院同意,未來二類謄本將會把姓名一部分隱藏,例如蔡XX,林XX,在地址的部分全部揭露,避免造成仲介業營業上的困難。

蔡錦隆認為,內政部限縮二類謄本的調閱權限,主要用意為避免仲介或建商利用謄本註記的個人資料騷擾屋主或地主,然而現行法規已有「個資法」保護民眾隱私,業者如有違反將遭罰6~30萬元,且可連續開罰,加上行之有年的「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管理條例」,政府實在不必疊床架屋,徒增困擾。

蔡錦隆說,與其對守法納稅並合法經營的業者設下限制,不如針對不合法的業者大力掃蕩,針對法令嚴格執行,回歸個資法的精神,保障人民不被騷擾以及保護合法業者的權益。
記者范姜豪/臺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