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依據台北市政府地政局統計,目前台北市政府保管之徵收補償費,累計達13億元仍待民眾領取,地政局提醒民眾收到保管通知15年內,務必辦理領款手續,否則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補償費會歸屬國庫。
藉由上網公布及主動通知,統計至今已有5成民眾辦理申領保管款手續為提供民眾更方便申領服務,地政局除了提供台北在地到府或醫療院所收件服務,跨縣市合作代收申請案外,並已開放全面通信申請服務,領取金額在15,000元以下可免附印鑑證明。
服務項目:
投資客或者建商為何想要買賣道路用地的原因是因為"容積移轉"。道路用地的價格因地區性的需求而價格不一,買賣之前必須要排除佔用物才使可以作為捐贈使用。
簡單來說就是一塊建地在建照前必須考慮到其接受基地需要多少公告現值的道路用地,建商必須向開發公司或者地主購買足夠的道路來增加其容積換取更大的空間和利潤。
政府基於都市開發建設、舊都市更新、農村社區更新或其他開發目的需要,對於一定區域內之土地全部予以徵收,並重新加以規劃整理後重新發還給原地主,領回土地比市地重劃多。
土地有分為政府辦理或者地主自己辦理重劃,政府會排定優先順序,將都市計畫土地一區一區的依照規劃重新整理與改造,而這動作就是我們所說的市地重劃,而人民自行辦理有獎勵。
土地有分為都市計畫和非都市計畫,很多土地都是依舊政府機關的使用分區來區分土地的總類,從政府的分區來區分土地的使用價值,各種類別土地都因為地區性質的法令問題而有所不同的開發。
辦理清查公告之「以神明會名義登記者或具有神明會之性質及事實者」、「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土地總登記時登記名義人姓名、名稱或住址記載不全或不符」,權利人逾期未申報或申請登記之土地。
「都市更新」是讓老房子透過整合重建、整建、維護而翻新的計畫,可以讓房屋符合現代化的社會需求,市容更美麗,也更能提升都市整體的生活品質與機能,就像是城市面貌再生的種子,能讓整個城市的美力再進化。
由於不動產過戶金額龐大,不同案情辦理方式也就不一樣,且所涉及的相關法規或是稅費也差異,一般民眾都是支付代辦費委由代書協助辦理,一來輕鬆省事,而且可以取得合法節稅的相關資訊,確保自己應有的權益。
各種個人及家族稅務規劃,國內企業租稅諮詢、規劃與執行,投資及購併之稅務諮詢,投資規畫和土地節稅方面諮詢,「知己知彼,百戰不殆」,想要少繳點稅,就必需多了解一些稅法的規定。
繼承農地要繼續維持農用五年,該農地才可以免課遺產稅,若被查獲列管期間「非農用」了,要追繳已免的遺產稅,而且是向「所有的繼承人」追繳。北區國稅局查到一個個案,列管期間把繼承的免稅農地出租給公司搭建臨時工務所,被追繳300多萬元遺產稅。
該個案當年適用10%的遺產稅單一稅率,農地以公告現值計價,現值3000多萬元,所以追繳300萬元遺產稅。北區國稅局官員說:「只是把當年免掉的遺產稅追回,這類案件沒有罰款,也沒有加計利息。」
所以,納稅人申請農地免稅,兩年後被取消免稅,官員說:「經濟上沒有任何損失,只是比較麻煩些。」因為先繳或後繳,稅款都一樣,甚至可以說賺了利息。
官員說,補稅單會發給代表人,也就是當年申報遺產稅的代表人,但是所有繼承人都是「納稅義務人」。通常代表人會出面,協調納稅義務人分配補稅款。所以,有時候取消農地的免稅問題會轉成家族糾紛。
因此,也有遺產稅個案為了免掉後續糾纏,特意不爭取農地免稅,免得其中一個繼承人於五年列管期間內賣掉農地、或者轉做非農地,所有的繼承人都被追稅。
不過,官員還是建議,既然申請了適用繼承農地免遺產稅,最好「堅持一下」,維持五年農用,免被追繳。如文中的個案,可以省下300多萬元,仍是很大的錢。
官員表示,被追稅的這塊農地是一塊很大很完整的農地,被縣市農業主管單位查到農地上搭建了建物。「不少納稅人都以為農地轉做非農用,國稅局不會知道,事實上,去稽查的不是國稅局,而是地方的農業主管單位。」
官員指出,納稅人在申請適用農地免徵遺產稅時,會向農政機關申請「農用證明」,國稅局就憑此證明核定該農地免課遺產稅,然後知會農政機關列管五年。在這五年內,農政機關會進行稽查,若查到轉做「非農用」,農政機關會通知國稅局,取消該農地免稅優惠。
這個個案的大塊農地是「整塊」都蓋了臨時工務所,官員說,若只蓋一半,有半塊農地仍做農用,就只會取消半塊農地的免稅,亦即只追補100多萬稅款。
民眾如何辨別危老推動師是否專業?胡偉良分享小訣竅,首先可從名片判斷,上方印製「建設開發公司」或都更(危老)推動師,記得提高警覺;其次,住戶可要求與建商負責人直接對話,避免遇到只是為了整合利益,而亂開條件的人;其三,因為危老改建除了興建部分,同時涉及到新成屋的多餘房屋銷售,涵蓋多專業知識,建議找兼具營造和建設背景公司較為適合。
胡偉良也建議,政府應該成為輔佐的角色,透過制定完善法規與制度,交由市場自由運作,不需提供特定獎勵措施,讓房市回歸自由市場機制,才是根本之道。
民眾若沒申請土地鑑界,卻收到定期通知書,苦於上班忙碌無法到現場,也擔心沒到場會損失自己權益。地政所表示,收到通知書後沒有到場是可以的,若擔心測量有誤差,也可至現場詢問施測人員,以避免日後的糾紛。
土地鑑界是土地複丈的其中一種,是指已辦理地籍測量之土地,實地界址因人為因素或天然災害,致使界標移動、湮沒或遺失造成經界不明時,相鄰土地所有權人對其界址需經確定其位置,例如申請建築避免越界、與鄰地所有權人確定界址樹立界標,以保障權益,可向當地地政機關申請予以丈量作業。
地籍圖重測之結果,地政機關應將有關重測成果清冊、地籍公告圖及地籍調查表,以展覽方式公告30天,並以書面通知土地所有權人。
為維護雙方相鄰土地所有權人財產權益,當地地政所依規定寄發土地鑑界定期通知書,會詳細告知鑑界測量日期時間、地點及備註欄事項等相關資訊。
三重地政事務所主任林圭宏表示,測量當日除申請人或代理人如無法親自前往辦理指界認章時,必須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現場會同辦理外,其餘相鄰地號之關係人因事無法到場也沒關係,地政事務所測量人員仍會依法秉持公正、公平及公開原則處理並逕行測量複丈。
三重地所提醒鄰地關係人,收到定期通知書不知道土地鑑界位置在哪裡?不用緊張,除了電洽測量人員查詢外,也可運用用手機查詢新北iMap,即可得知土地所在位置,達到快速便民服務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