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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轉重劃土地 享兩大優惠 - 工商時報

1.道路用地

投資客或者建商為何想要買賣道路用地的原因是因為"容積移轉"。道路用地的價格因地區性的需求而價格不一,買賣之前必須要排除佔用物才使可以作為捐贈使用。

2017年12月15日 星期五

+房地新聞 》驚! 近二千億房產竟沒人繼承?

記者李京昇、張世杰、洪敬浤、謝梅芬/連線報導 都會土地寸土寸金,但六都當中竟然有不少土地沒人繼承。以桃園市為例,未辦理繼承登記的不動產將近7萬筆,公告現值達977億元高居第一,台北市也有260餘公頃、638餘億元價值的不動產「沒人要」,最後不但可能「歸公」,還成了都市開發的絆腳石。 桃園市長鄭文燦出席活動,呼籲民眾多多辦理繼承登記,保證自己的權益。 桃園地政局統計,從民國73年至今年10月,尚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有6萬8837筆、建物1541棟,面積達1265公頃,其中未繼承土地、建物筆數最多落在新屋區1萬4223筆,未登記繼承現值總和最高是八德區共300多億元,這些不動產列冊管理15年後仍無人繼承,會移請國有財產署標售。 地政局地籍科長陳純彰說,這麼多未繼承不動產主因有三,一是不少民眾忘了辦理繼承手續,二是有兩個以上的繼承人,難以釐清所有權,第三是經過太多代,到底是哪個祖先的產權已不可考,有的繼承人長年在國外,才會累積這麼多件數。 陳純彰表示,桃園新屋區筆數最多,應是該區地處偏遠、地價偏低,民眾登記意不高,八德區擁有最高產值,是因八德早期的開發案少,民眾對不動產繼承登記並不積極。 市長鄭文燦說,最近請各地政事務所遇未繼承登記的爭議案件,暫停強制標售,以協助完成繼承程序,同時自20日起巡迴13區巡迴宣導,請不動產的後代積極登記繼承。 台北市從民國74年至今,未繼承土地1萬6112筆,合計262公頃,公告現值總計638億5800萬餘元,房屋有2040棟。市府都發局表示,這些未繼承土地很多是小規模的畸零地,常無意間成了開發案中的「釘子戶」,建商找不到繼承人收購,也成了都市更新的絆腳石。 台中市地政局表示,台中也有2萬4619筆不動產未辦繼承,公告現值尚未統計,不動產「沒人要」的主因是繼承關係複雜、人數多難以整合;有的繼承人彼此感情不睦,以及所有權人重男輕女分配不公平等,都是繼承卡關主因。 台中北屯有個家族因此鬧土地繼承糾紛,爸媽認為只有兒子才會拜祖先,土地、遺產只留給兒子,造成女兒們不滿,最後長輩過世後,全家鬧得不可開交,只辦了共同共有繼承,但無法分割、處分,跟無主土地沒有兩樣。 高雄市地政局統計未繼承土地也有3萬2555筆,總公告現值達244億2664萬餘元,建物有1750棟,規模都不小。 買賣區域: 新莊塭仔圳、林口​特定區、二重疏洪道、蘆洲北側、台北港​特定區、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中和彈藥庫、三重高速公路北側、樹林堤防新生地、新莊知識產業園區。 服務項目: 重劃土地買賣、市地重劃土地、區段徵收土地、​日據繼承土地、收購​道路用地、容積移轉辦理、​公同共有處理、整合土地辦理、​疑難土地處理、困難案件處理、​地籍清理辦理、祭祀公業處理、畸零土地買賣、共有土地處理、浮覆土地處理、河川用地買賣、各種土地業務、土地未辦繼承。 土地e行動平台...

+房地新聞 》今年來住宅移轉登記,每4件移轉就有1件是繼承或贈與

今年來住宅移轉登記,每4件移轉就有1件是繼承或贈與也是世代交替!依內政部的買賣移轉登記資料顯示,近 10 年一路下滑的買賣移轉棟數占比,在今年止跌回穩,2007 年買賣占比一度高達 79%,到了 2016 年僅剩下 64.8%,今年則止跌回穩維持在 65% 左右。 在同時間,受到稅制改變與人口老化等結構性因素影響,繼承與贈與占比則拉高到 24%,也就是,每 4 件移轉就有 1 件是繼承或贈與,尤其是繼承占比 10 年的時間,占比增加將近 1 倍。 信義房屋 (9940-TW) 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繼承移轉的變化與人口老化有直接關係,繼承移轉從 2007 年的 6.6%,到近兩年已經突破 13%,10 年占比增加 1 倍,且每 10 件移轉登記之中就有 1 件多屬於繼承移轉,至於贈與則可能於稅賦與世代間的財富移轉有顯著關係,因此可發現贈與移轉占比從 2007 年的 6%,到 2015 年達到顛峰的 12.7%,同樣增幅也高達一倍,不過隨房地合一制度上路後,透過不動產贈與的節稅效益下滑,贈與占比也下滑至...

2017年12月4日 星期一

+房地新聞 》建設公司買賣容積「這個稅」要小心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取得土地容積權益,嗣後銷售,因屬權利交易性質,所產生之所得應課徵所得稅。 該局舉例,某建設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不動產投資、開發、興建及租售,於2013年間與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權人簽訂土地買賣契約書,買賣土地權益範圍為土地所有權及都市計畫容積移轉相關權益(下稱土地容積權益),土地所有權人依該建設公司指定時間及規劃方式,將土地捐贈與地方政府並將土地容積權益信託登記移轉予買方或買方指定之人,嗣後,該建設公司於2014及2015年間銷售是項權益,於辦理2014及201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將其取自買方之對價,減除原始取得之成本及相關費用後,列報為免徵所得稅之土地交易所得。 嗣經查得該建設公司購入土地未辦竣所有權移轉登記,並未取得土地所有權,其買賣標的為土地容積權益,此權益移轉應視同權利之移轉,為權利交易性質,屬財產交易所得,應併計營利事業所得課稅,致遭調整補稅。該局提醒,營利事業取得土地容積權益後,嗣後銷售權益所取得之對價,於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列報為應稅收入。請營利事業留意相關規定,以維自身權益。 買賣區域: 新莊塭仔圳、林口​特定區、二重疏洪道、蘆洲北側、台北港​特定區、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中和彈藥庫、三重高速公路北側、樹林堤防新生地、新莊知識產業園區。 服務項目: 重劃土地買賣、市地重劃土地、區段徵收土地、​日據繼承土地、收購​道路用地、容積移轉辦理、​公同共有處理、整合土地辦理、​疑難土地處理、困難案件處理、​地籍清理辦理、祭祀公業處理、畸零土地買賣、共有土地處理、浮覆土地處理、河川用地買賣、各種土地業務、土地未辦繼承。 土地e行動平台...

2017年12月1日 星期五

+房地新聞 》買公設地過不過戶稅事有別

經濟日報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某建設公司要容積,買下A君的公共設施保留地,把容積移轉到指定的人。 為圖方便,保留地沒有過戶,直接由A君捐贈給地方政府。台北國稅局認定這宗交易是容積移轉,不是土地買賣,歸於財產交易所得,而不是免稅的土地交易所得,補了建設公司的稅。 國稅局指出,建設公司在2013年與A君簽下契約,簽的是土地買賣契約書,買賣範圍包括土地所有權及都市計畫容積移轉相關權益。 A君依約照建設公司的要求做了,把公共設施保留地捐贈給地方政府,依慣例,地方政府給了A君容積。A君再把這土地容積權益信託登記移轉給建設公司。建設公司在2014及2015年把容積賣了。建設公司申報2014、2015年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將容積賣價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相關費用後,列報為免徵所得稅之土地交易所得。 國稅局卻不認為這筆所得屬免稅所得,官員說,如果當初A君把公共設施保留地轉給建設公司,那麼容積就屬於改良土地成本,銷售所得是免稅的。 買賣區域: 新莊塭仔圳、林口​特定區、二重疏洪道、蘆洲北側、台北港​特定區、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中和彈藥庫、三重高速公路北側、樹林堤防新生地、新莊知識產業園區。 服務項目: 重劃土地買賣、市地重劃土地、區段徵收土地、​日據繼承土地、收購​道路用地、容積移轉辦理、​公同共有處理、整合土地辦理、​疑難土地處理、困難案件處理、​地籍清理辦理、祭祀公業處理、畸零土地買賣、共有土地處理、浮覆土地處理、河川用地買賣、各種土地業務、土地未辦繼承。 土地e行動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