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用地
投資客或者建商為何想要買賣道路用地的原因是因為"容積移轉"。道路用地的價格因地區性的需求而價格不一,買賣之前必須要排除佔用物才使可以作為捐贈使用。
2.容積移轉
簡單來說就是一塊建地在建照前必須考慮到其接受基地需要多少公告現值的道路用地,建商必須向開發公司或者地主購買足夠的道路來增加其容積換取更大的空間和利潤。
3.區段徵收
政府基於都市開發建設、舊都市更新、農村社區更新或其他開發目的需要,對於一定區域內之土地全部予以徵收,並重新加以規劃整理後重新發還給原地主,領回土地比市地重劃多。
4.市地重劃
土地有分為政府辦理或者地主自己辦理重劃,政府會排定優先順序,將都市計畫土地一區一區的依照規劃重新整理與改造,而這動作就是我們所說的市地重劃,而人民自行辦理有獎勵。
5.農林旱建
土地有分為都市計畫和非都市計畫,很多土地都是依舊政府機關的使用分區來區分土地的總類,從政府的分區來區分土地的使用價值,各種類別土地都因為地區性質的法令問題而有所不同的開發。
6.地籍清理
辦理清查公告之「以神明會名義登記者或具有神明會之性質及事實者」、「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土地總登記時登記名義人姓名、名稱或住址記載不全或不符」,權利人逾期未申報或申請登記之土地。
7.都市更新
「都市更新」是讓老房子透過整合重建、整建、維護而翻新的計畫,可以讓房屋符合現代化的社會需求,市容更美麗,也更能提升都市整體的生活品質與機能,就像是城市面貌再生的種子,能讓整個城市的美力再進化。
8.專業代書
由於不動產過戶金額龐大,不同案情辦理方式也就不一樣,且所涉及的相關法規或是稅費也差異,一般民眾都是支付代辦費委由代書協助辦理,一來輕鬆省事,而且可以取得合法節稅的相關資訊,確保自己應有的權益。
9.稅務規劃
各種個人及家族稅務規劃,國內企業租稅諮詢、規劃與執行,投資及購併之稅務諮詢,投資規畫和土地節稅方面諮詢,「知己知彼,百戰不殆」,想要少繳點稅,就必需多了解一些稅法的規定。
2017年1月30日 星期一
+地籍清理 》住家遭政府標售,經查才知老一輩沒辦過戶
+房地新聞 》屏東縣106年度地籍圖重測區現正辦理地籍調查作業,請地主配合到場指界以保權利。
2017年1月29日 星期日
+都市計畫 》內政部 「都計案件」2017審議4大類型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內政部營建署表示,2016年度(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共計召開25次委員會議,平均每個月召開2次,其中內政部中部辦公室負責辦理13次(單數次)委員會議,總計審決縣(市)政府報部核定之都市計畫案件計145件。案情單純之計畫案件審議時間約1至2個月,案情複雜之計畫案件,為節省大會審議時間,均簽報兼主任委員核可先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召開會議聽取簡報,並研提具體建議意見後再提會討論。全年專案小組會議共計召開104次。
2017年度未來展望,仍以定期召開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大會,每月召開2次為原則(內政部中部辦公室及營建署都市計畫組各負責1次),並對於都市計畫變更內容較為複雜之案件,成立專案小組先行審查,以期更有品質及效率的推動都市計畫擬定變更案件之審議工作。
目前審議重要案件大致可分為下列4個類型:
一、定期通盤檢討:
按都市計畫法26條規定,都市計畫擬定機關每3年內或5年內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依據發展情況,並參考人民建議作必要之變更。
二、配合重大建設之興建:
依都市計畫法27條規定,中央、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視實際情況需要迅行辦理變更,較常見的案件包括道路建設、配合捷運建設、配合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及需地機關用地需求等。
三、整體開發:
配合都市發展需求辦理大規模開發,以市地重劃、區段徵收或其他方式整體開發。
四、配合都市更新案:
為配合行政院「推動全省50處政策性都市更新案」辦理者。
都市計畫變更審議最為人詬病者,乃辦理時程太冗長、資訊不夠公開、環境品質未見提升等,展望未來,計畫之審議除了擴大公民團體參與、提升居民生活環境,促進市、鎮、鄉街有計畫均衡發展之基本目標外;如何因應氣候環境變遷,導入生態城市概念,加強新的都市防災策略,塑造城鄉風貌,對土地使用作更合理之規劃要求,兼顧審議之品質及效率,做好為公共利益把關的工作。
2017年1月26日 星期四
+房地新聞 》市容太醜,外國人看「好像貧民窟」
不過,Youtuber也指出,在她從國外回來台灣之後,發現自己其實十分欣賞這些老舊建築的魅力所在,雖然不能否認台灣某些地區看起來就像貧民窟一樣,不過她覺得台灣其實是個非常進步的國家,只是我們選擇讓房子看起來很舊而已。
不少網友討論她分享的內容,紛紛回應「台北跟紐約比,真的是貧民窟啊」、「台北到處都是老舊破房子,城市沒什麼美感」,有網友則發現她拍攝的地點都在東區巷子裡,認為該地區都是老舊建築,當然看起來像貧民窟,不過也有網友認為她得說法很正面,台北市容真的是需要拉皮。
2017年1月25日 星期三
+房地新聞 》〈北部〉舊縣圖剛列冊 竹縣府公告標售籌錢
新竹縣立圖書館舊址現由竹北市竹義里和社區借用,縣府為拓展財源,已公告準備標售,挨批毀諾;而地方要求保存建物、樹木,上月底甫列入文化資產列冊追蹤。
新竹縣文化局說,會請文資委員儘快討論,是否優先進入指定登錄保存程序。但財政處說,本案在六月二十一日文資法修正前送縣務會議及議會審議通過,也報請內政部同意,已完成處分程序,仍將依期程辦理標售。
違背暫緩協議 竹北人氣憤
這個案子今年經縣府、議會與地方協調一度暫緩,竹北市長何淦銘昨天得知縣府即將辦理標售,氣憤地說:「不是協調好了嗎?」
他說,縣府曾口頭答應,等竹北市民眾活動中心改建完成,竹義里集會所和社區活動中心遷移到新行政大樓,才會處分。為此,公所緊急商討相關備案,將儘快通報竹義里和社區因應。
樹黨竹北市民代表許育綸也提案保存舊圖書館建物,新竹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甫在十一月底現勘並決議列冊追蹤。許育綸說,這棟建物曾做為地政所、圖書館和集會所等用途,具有歷史意義,更是市中心難得的公有地,建議保存。
文化局說,文資法新修正條文在七月二十七日公告,五十年以上的公有建物在處分前,須提報文化資產價值評估。
售四地一建物 填資金缺口
財政處處長黃國峯則說,中央房地合一稅制上路,新竹縣今年財政短收十八億元,年關將至,各項工程款、社會福利和教育支出等亟需支應,因此縣府十一月提案,經議會審議通過,已在二日公告標售含圖書館舊址等四筆土地和一棟建物,以填補資金缺口。
約滿未再續借 月底前點交
社會處說,去年七月與竹北市公所合約到期,未再續借,近日已發文請公所在十二月底完成點交,以配合財政處分,並建議公所利用即將啟用的福德里集會所,讓福德、竹義兩里合併使用。
+道路用地 》彰化地主封路居民抗議,連署護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