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文章

移轉重劃土地 享兩大優惠 - 工商時報

1.道路用地

投資客或者建商為何想要買賣道路用地的原因是因為"容積移轉"。道路用地的價格因地區性的需求而價格不一,買賣之前必須要排除佔用物才使可以作為捐贈使用。

2.容積移轉

簡單來說就是一塊建地在建照前必須考慮到其接受基地需要多少公告現值的道路用地,建商必須向開發公司或者地主購買足夠的道路來增加其容積換取更大的空間和利潤。

3.區段徵收

政府基於都市開發建設、舊都市更新、農村社區更新或其他開發目的需要,對於一定區域內之土地全部予以徵收,並重新加以規劃整理後重新發還給原地主,領回土地比市地重劃多。

4.市地重劃

土地有分為政府辦理或者地主自己辦理重劃,政府會排定優先順序,將都市計畫土地一區一區的依照規劃重新整理與改造,而這動作就是我們所說的市地重劃,而人民自行辦理有獎勵。

5.農林旱建

土地有分為都市計畫和非都市計畫,很多土地都是依舊政府機關的使用分區來區分土地的總類,從政府的分區來區分土地的使用價值,各種類別土地都因為地區性質的法令問題而有所不同的開發。

6.地籍清理

辦理清查公告之「以神明會名義登記者或具有神明會之性質及事實者」、「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土地總登記時登記名義人姓名、名稱或住址記載不全或不符」,權利人逾期未申報或申請登記之土地。

7.都市更新

「都市更新」是讓老房子透過整合重建、整建、維護而翻新的計畫,可以讓房屋符合現代化的社會需求,市容更美麗,也更能提升都市整體的生活品質與機能,就像是城市面貌再生的種子,能讓整個城市的美力再進化。

8.專業代書

由於不動產過戶金額龐大,不同案情辦理方式也就不一樣,且所涉及的相關法規或是稅費也差異,一般民眾都是支付代辦費委由代書協助辦理,一來輕鬆省事,而且可以取得合法節稅的相關資訊,確保自己應有的權益。

9.稅務規劃

各種個人及家族稅務規劃,國內企業租稅諮詢、規劃與執行,投資及購併之稅務諮詢,投資規畫和土地節稅方面諮詢,「知己知彼,百戰不殆」,想要少繳點稅,就必需多了解一些稅法的規定。

2012年9月28日 星期五

+e資訊平台-土地買賣 》房地新聞 》 區段徵收與市地重劃誰分得多?

區段徵收與市地重劃誰分得最多??
區段徵收與市地重劃都是都市發展的工具之一
有民眾認為參加…………
市地重劃分回的土地比較多?     區段徵收分回的土地比較少?
其實這兩者,土地的分配概念完全不一樣
1. 市地重劃是扣除抵費地,抵費的就是抵重劃費用,折價抵付共同負擔之土地,其合計面積以不超過各該重劃區總面積百分之四十五為限),是以共同開發的概念,用土地去支付開發費用,市地重劃所有的地主領回的土地,原則上最少是總面積的55%。除非開發區內私有土地所有權人與私有土地總面積達半數以上同意。注意一下,很多人以為我的土地是100坪,參加重劃是分回土地55坪,這概念是錯的,分回土地是依各宗土地地價數額比例分配的,換句話說,是把100坪的土地先計算地價,再依各所有權人地價的高低去分配,所以很可能是高或低於55坪。
2. 區段徵收是國家把某一區的土地全部拿走,重新整理開發,但開發利益土地原所有權人卻不能同享,這很不公平,所以就給原土地所有權人一個機會,讓他們可以申請抵價地,抵付所有權人應該拿的徵收補償地價,抵價地總面積,以徵收總面積百分之五十為原則。因情況特殊,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但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曾經農地重劃者,該重劃地區部分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五。換句話說,所有的地主領回的土地,原則上最少是總面積的40%。
至於各土地所有權人的分配比例,還是一樣依照地價的高低去分配。不過若是選擇分錢的話,通常區段徵收作價都很低,因為還沒開發完成,是用開發前的土地價格計算,所以很少人會選擇領錢,除非可分配的面積太小,例如,地主計算下來可分15坪土地,可是開發後可分得土地最小單位是30坪,地主可以去找別人一合併申請,登記下來就是持分土地,如果在期限內沒找到人合併,就只好領錢走人。
3. 區段徵收地主領回土地不按原位置分配,而是統籌抽籤決定,因此政府所剩留之土地可以集中大規模利用。市地重劃地主領回土地按原位次分配,因此重劃後政府所剩留之抵費地零散,無法大規模使用。
4. 區段徵收之舉辦主體限於政府機關。市地重劃則可分為政府的公辦重劃與私人的自辦重劃。
5. 區段徵收免徵土地增值稅,市地重劃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以上兩者有差,假設農地原來價格是500元,區段徵收後分到土地的地價是30,000元,出售時地價是50,000元,那就是以5萬減3萬去計算漲價總數額,來計算土地增值稅,而市地重劃是以5萬減500元去計算漲價總數額,來計算土地增值稅,所以兩者在土地增值稅的核課來說,應該是區段徵收比較好,順帶一提兩者開發方式,在開發完成後發回土地,第一次移轉都可以減徵40%(打六折)的土地增值稅。
6. 重劃與徵收的強制力也不太一樣,市地重劃還有反抗的餘地(在公告期間內,重劃地區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半數以上,而其所有土地面積超過重劃地區土地總面積半數者,表示反對時,主管機關應予調處,並參酌反對理由,修訂市地重劃計畫書,重行報請核定,並依其核定結果公告實施。)以上條文要看仔細,沒有"私有"兩個字,若重劃區內公有土地很多,可能過不了關,但也聊勝於無,而區段徵收沒有反抗條款,記住:徵收=強制收購人民土地。
民眾雖在乎領回多少,卻忽略稅賦與其他的條件,民國86年我在中平里當鄰長,里長是大地主,聊到他們家2000坪大公園未徵收這件事,他很清楚告訴我,他寧願被徵收,公告現值頗高,加成後的地價也不比市價差多少,最重要的是不用繳土地增值稅,在抗爭的時候,可能也要去思考『能領回多少』這樣的問題。



買賣區域:新莊塭仔圳、林口特定區、二重疏洪道、蘆洲北側、蘆洲南側、台北港特定區、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中和彈藥庫、三重高速公路北側、樹林堤防新生地、新莊知識產業園區、泰山一、二、三小段、機場捷運A站、新店陽光段。

服務項目:重劃土地買賣、市地重劃土地、區段徵收土地、日據繼承土地、收購道路用地、容積移轉辦理、公同共有處理、整合土地辦理、疑難土地處理、困難案件處理、地籍清理辦理、祭祀公業處理、畸零土地買賣、共有土地處理、河川用地買賣、地籍總歸戶查詢、地籍清理辦理、繼承人查尋辦理、地籍總歸戶查詢、共有人眾多整合、土地疑難雜症、住道尚未分割等、各種土地相關業務。

2012年6月16日 星期六

+e資訊平台-土地買賣 》房地新聞 》 新北板橋介壽段土地辦理都更招商

新北板橋介壽段土地辦理都更招商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為促進市有不動產之活化利用,並透過都市更新提升都市機能、改善環境品質及引導地區再發展,新北市政府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9條及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之1規定,以板橋區介壽段146地號等6筆公私有土地為更新單元,經由公開評選程序委託民間業者為實施者,辦理都市更新事業,相關招商文件(草案)訂於2012年6月4日公開閱覽。
本案土地座落板橋區民族路與中山路一段50巷交叉口西側,更新單元面積1,275平方公尺,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為商業區,容積率為460%、建蔽率為70%,市有土地面積占更新範圍達96.78%為基礎,加上國有土地2.51%,公有土地面積占更新範圍合計99.29%。
基地位於板橋府中商圈,周邊均為已開發的都市化地區,緊鄰新板特區且具有交通便捷優勢,使得本案有機會因交通、商業等良好區位條件,創造更高的使用價值。招商須知重點有下列幾項:一、評選方式採資格及綜合評選二階段處理,綜合評選合格入圍者以共同負擔比例競比擇選實施者。二、原則上更新單元範圍不得變更,得辦理容積移轉。
目前財政局已完成招商文件草案,相關招商文件(草案)訂於2012年6月4日公開閱覽。



買賣區域:新莊塭仔圳、林口​特定區、二重疏洪道、蘆洲北側、台北港​特定區、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中和彈藥庫、三重高速公路北側、樹林堤防新生地、新莊知識產業園區。

服務項目:重劃土地買賣、市地重劃土地、區段徵收土地、​日據繼承土地、收購​道路用地、容積移轉辦理、​公同共有處理、整合土地辦理、​疑難土地處理、困難案件處理、​地籍清理辦理、祭祀公業處理、畸零土地買賣、共有土地處理、河川用地買賣、地籍總歸戶查詢、地籍清理辦理、繼承人查尋辦理、地籍總歸戶查詢、共有人眾多整合、土地疑難雜症、住道尚未分割等、各種土地相關業務。

+e資訊平台-土地買賣 》房地新聞 》 道路用地一般可分為計劃道路、既成道路及私設道路三種

道路用地一般可分為計​劃道路、既成道路及私​設道路三種
道路用地一般可分為:
計劃道路、既成道路及私設道路三種依據建築法第48條: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應指定已經公告道路之境界線為建築線。
但都市細部計畫規定須退縮建築時,從其規定。前項以外之現有巷道,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時得另定建築線;其辦法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
由此可知:
一、計畫道路:
(地籍圖上有顯示,但尚未施工)為已經都市計畫公告的道路,在都市計畫圖及地籍圖上均有標示;而都市計畫道路最小為4米,再次即為8米以上的道路。道路用地於民國69年「都市計畫法」通過施行前,政府開路都未予補償,所以道路用地的所有權人都是私人持有,當「都市計畫法」施行後,政府新闢馬路皆依法補償之。
二、既成道路:
(地籍圖上未顯示,但已是現有道路) 就是現有巷道,為具有公用地役權的私有土地,通常既成道路在都市計畫圖上會標示出來,但在地籍圖上則不會標示,寬度多為6米,亦有2米或3米的寬度。既成道路的要件是必需此道路已通行10-20年之久, 有兩戶以上的人在通行此道路。其意指私有土地若供公眾通行數十年有餘,且便道所有權人從未禁止,應認為已有公用地役權關係存在,可經當地鄉鎮公所將該通路編為既成道路。便道所有權人雖保有所有權,依法即不得訴請收回土地,亦不得違反供公眾通行的目的而為使用。以目前國内多達1.6萬公頃的公設用地(含道路用地),政府根本無財源徵收,因此既成道路原則上是不徵收的。
既成道路已供公眾使用數十年,所以土地所有權人雖擁有土地所有權,但不能把土地圍起來不讓公眾通行。既成巷道之認定應以供公眾通行為要件,並應有民法第787條規定之必要通行權及民法第851條、852條規定因時效而取得通行之地役權。又地役權之時效取得期限,應依民法第772條規定意旨,並準用民法第769、770條規定辦理。公眾通行巷道之認定係依台灣省建築管理規則第4條規定辦理,且依行政法院76年6月判字第1077號判例釋示:「巷道必須供公眾通行20年以上,始構成公眾通行道路,又所謂公眾通行乃指供2戶以上通行之謂,依台灣省建築管理規則第2條規定,係為辦理建築線指定及申請建築之使用,並無涉及民法787條「袋地通行證」、788條「開路通行權」糾紛,若巷道如確屬該戶唯一出路,應請協調土地合併或循司法途徑解決。
既成道路符合一定要件而成立公用地役關係者,其所有權人對土地既已無從自由使用收益,形成因公益而特別犧牲其財產上之利益,國家自應依法律之規定辦理徵收給予補償,各級政府如因經費困難,不能對上述道路全面徵收補償,有關機關亦應訂定期限籌措財源逐年辦理或以他法補償。若在某一道路範圍內之私有土地均辦理徵收,僅因既成道路有公用地役關係而以命令規定繼續使用,毋庸同時徵收補償,顯與平等原則相違。至於因地理環境或人文狀況改變,既成道路喪失其原有功能者,則應隨時檢討並予廢止。依據土地稅減免規則第9條規定,無償供公共使用之私有土地,經查明屬實,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或田賦全免。但其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空地部份,不予免徵。
三、私設道路:
供公眾通行或供公眾通行未達20年或供特定人士(如社區居民)通行之自行留設的私人道路,無論在都市計畫圖或地籍圖上都沒有標示,可能只有在建築執照中會有標示。民法有關通行權之說明 :
*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者,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但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前項情形,有通行權人,應於通行必要之範圍內,擇其周圍地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
※有通行權人,於必要時,得開設道路。但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
※因土地一部之讓與或分割,致有不通公路之土地者,不通公路土地之所有人,因至公路,僅得通行受讓人或讓與人或他分割人之所有地。前項情形,有通行權人,無須支付償金。
※土地所有人得禁止他人侵入其地內。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他人有通行權者。
※依地方習慣,任他人入其未設圍障之田地、牧場、山林刈取雜草,採取枯枝枯幹,或採集野生物,或放牧牲畜者。其 他住家對外唯一聯絡道路之土地,地主要求通行費,可否?是否有公用地役權? 公用地役權係以該私有地供公眾通行數十年為前提,如果該唯一聯絡道路係只供特定之鄰地所有人或使用人通行,則無公用地役權可言,此時應適用民法第787條第1項之規定 " 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者,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但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
 
 
 
買賣區域:新莊塭仔圳、林口​特定區、二重疏洪道、蘆洲北側、台北港​特定區、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中和彈藥庫、三重高速公路北側、樹林堤防新生地、新莊知識產業園區。
 
服務項目:重劃土地買賣、市地重劃土地、區段徵收土地、​日據繼承土地、收購​道路用地、容積移轉辦理、​公同共有處理、整合土地辦理、​疑難土地處理、困難案件處理、​地籍清理辦理、祭祀公業處理、畸零土地買賣、共有土地處理、河川用地買賣、地籍總歸戶查詢、地籍清理辦理、繼承人查尋辦理、地籍總歸戶查詢、共有人眾多整合、土地疑難雜症、住道尚未分割等、各種土地相關業務。

+e資訊平台-土地買賣 》房地新聞 》 張金鶚建議央行:每坪150萬以上豪宅,拒貸

張金鶚建議央行:每坪​150萬以上豪宅,拒貸 奢侈稅實施周年,房價持續上揚,面對央行即將於6月21日舉行理監事會,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昨建議央行要求國內銀行全面不給單價每坪150萬以上豪宅貸款。張金鶚指出,央行若能引導行庫達成這項目標,原本疲態已現的房巿,可望加速落底。 豪宅漲勢驚人,巿場開價每坪250至290萬的新舊豪宅紛紛冒出頭來,甚至連租金都貴桑桑,巿場人士雖指出日前傳出「一品苑」某戶以月租50萬高價出租,應是誤傳
但他透露,上月「帝寶」1物件,室內120坪,以每月租金30萬元出租給外籍駐台大使,以每坪行情250萬元推算租金收益率僅剩1.2%。 「豪宅價格飆漲,已影響到一般房價也跟著上揚!」張金鶚認為,央行政策若能讓外界看到打房決心,房巿自然會受到抑制。此外,經建會也應擬訂產業投資政策,引導資金投入,不要讓游資全湧入房巿,增加泡沫擴大危機。
近來為防堵建商趁油電雙漲,以「抗通膨」為號召,拉抬房價炒房,央行與公股行庫不斷出招,近月來包括台銀、土銀、合庫、第一和華南銀行等大型行庫,紛紛訂出「豪宅條款」,房屋總價超過8000萬以上貸款,取消寬限期、成數最高只有6成,台銀更限定每坪單價150萬以上豪宅,不予承房屋貸款。
張金鶚指出,有錢人可以買豪宅,但有本領就自己出錢買,不應借錢炒房。 為此,張金鶚認為台銀不給豪宅貸款做法,應全面推動,畢竟最近一波房價上漲,是由豪宅帶起來的,若豪宅房價下滑,整體房巿可望加速回到基本面。
中國時報【王莫昀╱台北報導】

  
買賣區域:新莊塭仔圳、林口​特定區、二重疏洪道、蘆洲北側、台北港​特定區、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中和彈藥庫、三重高速公路北側、樹林堤防新生地、新莊知識產業園區。
 
服務項目:重劃土地買賣、市地重劃土地、區段徵收土地、​日據繼承土地、收購​道路用地、容積移轉辦理、​公同共有處理、整合土地辦理、​疑難土地處理、困難案件處理、​地籍清理辦理、祭祀公業處理、畸零土地買賣、共有土地處理、河川用地買賣、地籍總歸戶查詢、地籍清理辦理、繼承人查尋辦理、地籍總歸戶查詢、共有人眾多整合、土地疑難雜症、住道尚未分割等、各種土地相關業務。

2012年6月8日 星期五

+e資訊平台-土地買賣 》房地新聞 》 房價成交價查詢

 
 
內政部營建署不動產價格e點通
http://etp.cpami.gov.tw/Net/tradeinfo/trade-1.aspx
住宅資訊統計網-住宅資訊整合查詢
http://housing.cpami.gov.tw/house/Net/Query/house-info-d1.aspx
全國買賣移轉棟數+內政部統計處+內政統計月報
 


 
買賣區域:新莊塭仔圳、林口​特定區、二重疏洪道、蘆洲北側、台北港​特定區、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淡水新​市鎮、中和彈藥庫、三重高速公路北側、樹林堤防新生地、新莊知識產業園區。
 
服務項目:重劃土地買賣、市地重劃土地、區段徵收土地、​日據繼承土地、收購​道路用地、容積移轉辦理、​公同共有處理、整合土地辦理、​疑難土地處理、困難案件處理、​地籍清理辦理、祭祀公業處理、畸零土地買賣、共有土地處理、河川用地買賣、地籍總歸戶查詢、地籍清理辦理、繼承人查尋辦理、地籍總歸戶查詢、共有人眾多整合、土地疑難雜症、住道尚未分割等、各種土地相關業務。